1、2016 年东华大学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东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二、承办单位:体育部、校工会、校团委、学生处三、比赛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师生体质健康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东华大学事业新发展、新跨越。四、比赛口号团结拼搏、争创佳绩;强健体魄,磨练意志。五、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6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2、地点:松江校区体育场、体育馆六、竞赛项目男子(8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1500 米、4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女子(8 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 、4
2、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七、竞赛分组本科生女子、男子组;研究生女子、男子组。八、运动员资格1. 凡是本校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有一定运动基础者,均可代表所在单位报名参加学生组的比赛。2. 各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除了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外,同时取消该运动员其他各项比赛的资格及成绩。九、报名办法1. 比赛报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2. 各单位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2 名。每个运动员限报 2 项(接力除外) ;田径项目学生每单位、每单项限报 3 人;每个团体项目每单位限报 1 队。3.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3、2016 年 3 月 30 日-4 月 12 日 12 点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程序。各单位填写报名单一式三份(必须从报名系统汇总表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自留,另两份送交体育部竞赛办公室 113。截止时间 4 月 15 日(周五)16:30 之前,未按规定时间送交报名单的单位,作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补报。42016 年东华大学运动会竞赛规程及报名表等文件可从校园网首页中“院系导航”进入体育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十、竞赛办法1. 田径比赛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 200 米和 400 米以上径赛项目,包括 4100 米接力,均按分组比赛成绩决定名次(无预赛) 。3
4、. 田径运动员必须提前 20 分钟到检录处点名,方可进入比赛场地,检录三次未到者,取消比赛资格。田径运动员比赛号码簿由体育部统一编号和制作,参加比赛者必须佩戴号码簿。十一、计分办法1. 个人项目:取前八名计分,得分依次为 9,7,6,5,4,3,2,1;少于 10人时,取参赛人数减一计分。2. 集体项目取前八名计分,得分按个人项目加倍计分,依次为18、14、12、10、8、6、4、2。少于 10 队时,取参赛队数减一计分。3. 如果名次并列,按有关名次得分之和平均分配。4. 团体总分为以上所有得分之和,如总分相同则以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十二、奖励办法(1) 团体奖: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得分和计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2) 个人奖:田径项目前八名颁发奖状和奖品。获奖者,可凭学生证在赛后(当天)到领奖处领取奖状和奖品。十三、仲裁委员会规程中的未尽事宜,有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委员会成员:罗仪华 郭萍 任晓杰 张晓冬 朱江华 杨伟春 袁浩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67792378 15221857691Email:东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