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农业大学 2019 年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研究生)一、单位名称: (甲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甲方)委托 江西农业大学(乙方)招收在职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甲、乙双方商定,从 2019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中录取 (丙方)为 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生列入乙方的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培养费每学年 捌仟 元,三年共计 贰万肆仟 元。每学年开学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培养费方可注册,首次交培养费应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到帐。三、在职定向培养期间,丙方的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等留在甲方,丙方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福利费等由甲方负
2、责。毕业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为丙方办理派遣及档案转递手续。四、丙方于在职定向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如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则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通知甲方;如丙方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及因其他原因退学,或学位论文不能通过答辩时,由乙方将丙方退至甲方;丙方因病休学、自身造成伤亡或发生其他事故,由甲方按照其单位在职职工的待遇进行处理,乙方不退培养费且不负任何责任。五、丙方的培养按乙方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其所学课程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六、甲方与丙方间需磋商的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丙方商定。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硕士毕业前有效。八、请甲方及时将签好的协议及培养费寄至乙方,否则乙方将取消丙方的入学资格。甲方(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