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学院研究生 课业 指南 硕士 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 规定 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 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 32学分 (考古 学 、文物与博物馆 方向应修满 34学分 ) ,且其中学术实践的学分不能少于 7 学分 (考古文博方向 9 学分) ,方 有资格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获得学位。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如下: 1.学位课(至少修满 19 学分) 第一类: 校 研究生院集中开设的学位课, 共 7 学分 。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 36 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学分, 18 学时); 2) 学 校 开设的基础外语 , 2 门
2、 4 学分, 72学时 ,包含硕士基础英语、硕士高阶英语 或其他 第一外国语 。 第二类:历史学院开设的学位课( 包括历史学科门类课、一级学科平台课 、学位课 ),至少修满 4 门, 至少 12 学分 。 1) 历史学科门类课 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课程,为 学院 全体 硕士研究生必修。 54 学时,计 3 学分。 2) 三个一级学科分别开设一门一级学科平台课, 各专业 研究生必修自己所在一级学科的一门平台课 , 鼓励选修另外两个一级学科的平台课。 在本专业的 二级 学科学位课和 非学位 研究方向 课不足时,可选择修习 一门 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 每门课 54 学时 ,计 3 学分。 一级学科平台
3、课分别为: 考古学 考古学理论和实践 中国史 中国史研究专题与前沿 世界史 专业外语 ( 世界史 ) 文物与博物馆 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专题 3)三个一级学科下,分别开设若干二级学科学位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至少两门二级学科学位课,每门课 54 学时,总计 6 学分。 特别提示:文博方向研究生,因不用修习 硕士高阶英语 ,需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位课进行修习。 2.非学位课( 至少修满 6 学分 ) 至少 修习 两门非学位课程 (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 , 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 每门课程 54 课时, 3 学分 。共计 6 学分。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还可跨专业、跨校院系选修研究生课程,凭盖
4、公章的成绩单 给予 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并鼓励选修 研究生院 开设的第二外国语课程。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二外课程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3.学术实践活动( 7 学分 ,考古学 、文博 方向 9 学分 ) 1)开题报告( 1 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 3 学期的 11 12 月举行(具体规定,参见 “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 规定” )。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需经院学术委员会的抽审通过后,方可计 1 学分。 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 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 2)参加学术活动( 2 学分)。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参加 6
5、次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六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参加过不少于 18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 与研究生 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 2 学分。此项讲座学分,不能由其他学术活动替代。 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 1 学分。 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 1 学分,最 多不超过 2学分。 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 1 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 18 学时)。 3)撰写学术总结报告( 4 学分) 一、二年级的硕
6、士研究生应在 每学期末 上交一份学术总结,总结自己一学期内的读书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总结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由 班长汇总收取完毕后上交科研 与研究生 办公室,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学分。每份学术总结合格,给 1 学分;两学年四份报告给 4 学分。学术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另有专文说明。 4) 专业实习 ( 2 学分)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研究生,须 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 2 学分 。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 告知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5)鼓励发表学术论文 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 1 篇,可得 1 学分,并可替代一份学术活动报告的学分。还可依据历史
7、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申请一定的奖励 ,奖励情况视学院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 4.补修课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 2 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补修课学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 二、成绩考核 以上 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 提交 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的考试 成绩达到 75 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 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 “ 良 ” 以上,非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 及格 ” 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三、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
8、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 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四个学期的四份学术总结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 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 两份学术总结报告不合格等),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
9、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学期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第 一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 约 4个月 ) 欢迎同学们! 精彩的 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 了 ! 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 和 历史学院编写的 历史学院研究生 课业 指南 , 了解 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应为 3年。应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 32分 (考古 文博方向 34学分 ) 。 硕士生明确三年 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 公共课:学位外语 2门
10、4学分 政治 2门 3学分 研究生 需 按照历 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先制订 自己的 三年培养方案,选定三年所要 修习 的课程,然后 根据所在学期 课表,在教务系统中 选定 该学期要修习的 课程。公共课 安排 将在 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包含 选课通知、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 , 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 本学期应该必修 学位课中 学科门类课 和平台课 、学位课 2至 3门 6-9学分 选修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 1至 2门 3-6学分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 公布的公共课表 、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 2门本科 课程,
11、不计 学分,但为 必修环节。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 参 看 本科生课表, 具体事项由 导师指定。 学术总结报告第 1篇 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 1.请研究生 同学 务必 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三年 学习方案(三年所修的全部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研究生院制定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 , 选中课程。 2、在 教务系统中制订的三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 报到 二 周后 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 科研 与 研究生 办公室。 3.务必关注研究 生院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过期研
12、究生院不补办,只能跟随下一级的研究生选课 、学习 。 第 二 学 期 3月初 7月初 约 4个月 本学期修 学位课中 平台课 1门 3学分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 1至 2门 3-6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课程,不计学分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 参 看 本科生课表, 具体事项由 导师指定。 必 修环节 。 学术总结报告第 2篇 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 截 至
13、 第二学期, 硕士 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 门类课和平台课 、学位英语、政治课程,非学位课程中的研究生方向课程 1 2门。 第 三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约 4 个月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 1门 3学分 个别专业需要第三学期上研究方向课 学术总结报告第 3篇 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1学分 必修环节 , 在 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 特别提醒: 截止到第三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开题报告。 第 四 学 期 2月底 7月初 约 4个月 中期考核 1学分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合格;开题报
14、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学术总结报告第 4篇 1学分 必修环节 学位论文梳理、准备与撰写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特别提醒: 中期考核不 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 第 五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约 4个月 硕士生撰写 毕业 论文、求职阶段。 建议 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15、, 本 学期末最后两周交盖章 完毕的 学术讲座听讲 表格 特别提醒: 申请硕博连读的优秀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文件提交申请。 第 六 学 期 2月底 7月初 约 4个月 根据 研究生院 学位办发布 的通知,进行 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栏目的通知。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 完成必修环节, 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 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 。 秋季学期 申请答辩者 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 申请 。 特别提醒 :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
16、得无故延期毕业 。 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 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 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 规定 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 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 18 学分 (考古学方向应修满 20学分) ,且学术实践活动的学分不能低于 5 学分 (考古学方向 7学分) , 方有 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分来自学位课和学术实践环节。 1.学位课程( 至少 13 学分) 第一
17、类:公共学位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设,共计 7 学分 。 其中政治理论课 3 学分(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学分, 36学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 学分, 18 学时) ; 外国语 , 2 门课,每门 2 学分,总计 4 学分。 第二类:专业学位课:博士研究生须 修习 至少 2 门专业课,每门课程 54 课时, 3 学分, 共 计 6 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但学位课和研究方向课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2.学术实践活动( 5 学分 ,考古学方向 7 学分 ) 1)开题报告( 1 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 五 学期 的 11 12 月举行(具体规定, 请
18、 参见 “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 规定” )。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经院学术委员会抽审通过后,可计 1 学分。 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 2)参加学术活动( 2 学分)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 可 选择 参加 学院 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 八 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 累计 参加过不少于 18 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 与研究生 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 2 学分。 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 ,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 1 学分。 C. 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
19、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 1 学分,最多不超过 2 学分。 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 1 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 18 学时)。 3) 须发表原创性论文( 2 学分) 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以 第一作者并以 “ 首都师范大学 ” 的署名,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或同等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 2 篇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 如与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可以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为第 二作者,但必须 以“ 首都师范大学 ” 署名 。 发表文章的刊物级别较高的,除了得到学分外,学院将依据 历史学院学生科
20、研奖励条例 酌情予以奖励 。 4) 专业实习( 2 学分) 考古学 博士 研究生必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 2 学分。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5) 补修课程 对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生,是否应该补修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确定,但不计学分。 二、成绩考核 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 或 提交 作业),如采用考试方式,成绩按百分制 计算。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 75 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方能取得学分。未修够学分者,不能答辩和毕业。 三、中期考核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 六 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
21、 五 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 75 分;开题报告通过。只有这两方面的条件均合格者,方可视为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博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A.若前 五 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 七 学期初申请第二 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前 六 个学期各门课程均不低于 75 分,开题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 B.若前 五 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成绩达不到 75 分),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
22、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学期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第 一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约 4个月 欢迎同学们! 精彩的博士 研究生生活开始 了 ! 请 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历史学院编写的 历史学院研究生 课业 指南 中有关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 为 4年。应在前 五 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 18学 分(考古学 20学分) 。 博士生应明确 四 年的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研究能力。 本学
23、期必修 学位外语 1门 2学分 政治理论课 2门 3学分 博士研究生 需 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制订 四 年培养方案,选定 四 年所要修的课程,然后再根据所在学期的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择自己要修的本学期的课程。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发布(选课通知、第一 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有关通知 ) , 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 1至 2门 3-6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 同等学历或者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究生是否补修本学科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确定,不计学分 尊重导师意见 参
24、加学术活动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 1.请各 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 四 年的学习方案( 即四 年所修所有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 请及时选课。 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 四 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 报到四 周后 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 交科研与 研究生 办公室。 3.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 第 二 学 期 2月底 7月初 约 4个月 本学期必修 学位外语 1门 2学分学院开设的学位课 1门 3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 案、历史学院博士
25、研究生教学课表 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表 参加学术活动 必修环节 特别提醒: 1、 截止到第二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程、学位英语、政治课程。 2、优博论文资助专项、及其他科研奖励申请请参看学院相关规定。 第 三 学 9月初 1月中 约 4 个月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 1门 3学分 仅个别专业还需要第三学期上学位课 第 三 四 学 期 9月初 次年 6月 约 10 个月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 1门 3学分 视个人 培养计划自行安排 每学年至少参加 6次学术报告 总计 2学分 必修环节 参加学术活动 开题报告 1学分 必修环
26、节 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办公室 第 五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约 4个月 中期考核 前 五 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不低于 75分;开题报告合格。只有两方面的条件均合格,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参加学术活动 特别提醒: 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 第 六 学 期 2 月底 7月初 约 4个月 写作学位论文等 第 七 学 期 9月初 1月中 约 4个月 论文 初稿完成 、 预答辩阶段 凡拟于春季学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必须在前一个秋季学期的 12月底前先参加一次预答辩。
27、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准备参加春季学期的正式答辩。预答辩不通过或不参加者,需申请延期答辩。参加预答辩时,论文应基本完成。 建议学生每周或每月将自己的论文进展情况向导师反馈。 参加学术活动 必修环节,学期末最后两周交 参加学术活动证明材料 。 第 八 学 期 2月底 7月初 约 4个月 每年 4或 5月研究生院学位 办发布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 完成必修环节, 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 ,其次是学校组织的博士论文盲审环节 。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 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 提交学位申请 , 秋季学期
28、 申请答辩者 大致 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 申请 。 特别提醒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 关规定办理手续。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 博士生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撰写 学术活动报告的要求 为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督促研究生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日常的学习当中,特别加强硕士研究生在
29、第一、二学年学习中的投入,从 2011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硕士研究生撰写学术活动报告与学分和中期考核直接挂钩的制度。 一、硕士研究生第一、二学年共 4 个学 期,每学期上交一份学术活动报告。每份报告 审核通过后 给 1 学分, 4 份报告给 4 学分,作为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并且与中期考核直接挂钩。 二、撰写学术活动报告的要求和考核标准: 1.学术活动报告至少需具备两个 层面 的内容: A.记录自己一学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 B.在记录的基础上有总结和评论。 记录部分占 60 分,总结和评论部分占 40 分。 2.具体内容举例:总结自己一个学期包括上过哪些专业课?课外阅读哪些学术论著?参
30、加过几次学术讲座?参加过什么学术会议?以上各项都有哪些收获?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对专业的认知有何进步? 对哪些专业问题感兴趣?准备继续做哪些阅读和深入探索的努力?也可用有深度、有自己思想的读书报告、小论文等替代。但并非所有的读书报告和小论文都会通过考核。如果有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或同级别的 CSSCI 期刊、集刊上发表, 1 篇可替代 1 次学术报告。 3.每份学术报告需先由导师签字, 然后提交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 提交 至学院 科研与 研究生 办公室审核。 4.学术报告 不少于 3500 字, 重点考察学习态度。 三、 4 份学术活动报告都合格,是顺利通过中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修够学术实践活动学分的必备条件之一。一份认真的学术活 动报告,应花费 心力来完成 。敷衍 应付,最终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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