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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合浦本级暂时保留证明事项.DOC

1、 - 1 - 附表 2 合浦县县本级 暂时 保留 证明事项 序号 证明设立部门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开具证明单位 证明设立依据 备注 1 县档案局 查阅档案介绍 信或证明 档案利用服务 要求查档的单位或 有关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二十条规定 保留 2 县公安局 住所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军队团级以上 单位 机动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项 军人(含武警) 3 县公安局 退车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汽车经销商 机动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二十九条(五)项 4 县公安局 报废机动车回 收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回收企 业 机动

2、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二十七条 5 县公安局 已注销企业的 注销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 1 项 6 县公安局 机动车灭失证 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灭失发生地的有关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八)项 7 县公安局 住宿登记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公安机关业务 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 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 8 项 外国人才需开 具此项证明 - 2 - 8 县公安局 住所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审验 部队团级以上 单位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 139部令)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现役 军

3、人(含武警) 9 县公安局 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四节第八十二条 10 县公安局 复员、转业、退 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军队、武装警察 部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 章第二节第二十条第一项 11 县公安局 学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学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 章第二节第二十条 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才需开此证明 12 县公安局 消防意见书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 可 消防部门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4、 13 县公安局 房屋产权证产 权查询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不动产交易中心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 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2017 72 号) - 3 - 14 县公安局 合法稳定住所 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个人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或单位出具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

5、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2017 72 号) 15 县公安局 缴纳社会保险 查询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 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

6、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2017 72 号) 16 县公安局 亲属关系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保留。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 4 - 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2017 72 号) 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出具。 17 县公安局 独生子女证明或派出所

7、调查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 公安派出所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18 县公安局 凡申请迁入农村地区的 户口,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村委会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19 县公安局 安置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8、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 5 - 20 县公安局 单位接收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接收 单位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1 县公安局 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家属随军的证明和所在部队单位的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师旅机关政治部门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2 县公安局 干部(

9、职工)调 动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县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3 县公安局 机关单位人事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 机关单位或用人单位 、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2017 72 号) 24 县公安局 就读 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 教育系统 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

10、(试行)的通知(桂公通 2016 302 号)、关于传发 的通知(桂公网传- 6 - 2017 72 号) 25 县公安局 肄业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教育系统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6 县公安局 退(转)学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 、户口登记 教育系统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7 县公安局 收养登记证 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 19

11、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28 县公安局 对以购房或经商为由落户城镇并实际长期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居民,原则上不受理其要求将户籍迁回户口迁移审批 当地集体经济 组织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关于对城镇居民要求迁回原籍农村落户问题的批复(桂公复 2012- 7 - 原籍 农村的申请。因其它原因已返回原籍农村居住生产生活的,经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

12、意证明。 1 号) 29 县公安局 死亡证明 户口登记 居(村)委会、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公安 、司法等有关部门;人民法院。 1958年 1月 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1、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居(村)委员、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核实出具; 2、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核实出具; 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核实出具。 30 县公安局 性别鉴定证明 户口登记 国内三级以上(含)医院、公证部门、司法鉴1958年 1月 9日 中华

13、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 8 - 定部门 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 20122 号) 31 县文化体育和 广播电视局 场所合法使用 证明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记事项备案;艺术考级机构组织或委

14、托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备案;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初审) 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 号)第十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第十六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九条;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 36 号第五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3 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

15、法第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32 县文化体育和 广播电视局 营业场所产权 证明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 号)第十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出版管有产权证,但由于无法提供的,需开具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 9 - 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记事项备案;设立、变更演出场 所经营单位备案;美术品进口经营单位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艺术考级机构组织或委托承办艺术

16、考级活动的备案;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 号)第十三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九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十六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九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 33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境外人员居住的公寓须提供涉外房产证明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34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0人以上须有

17、公安机关认可的证明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公安机关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5 文化体育 和广播电视局 银行资信证明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 金融机构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36 县林业局 经营场所、生产用地的权属证明以及生产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 国家林业局发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 7 条 - 10 - 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37 县林业局 林权证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区直国有林场 建设项目使用林

18、地审核审批管理办 法第七条 只针对需要临时占用国有林场林地 的情形 38 县林业局 木材来源证明 木材运输证核发 乡镇林业站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证管理规定(桂林政发 2013 36 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 39 县林业局 土地权属证明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 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章二十六条 40 县林业局 治理所需的资 金证明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银行或会计事 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章 二十六条 41 县人防办 属于 因自然灾害需重建的民用建筑,提交民政局或相关部门出具灾害证明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 20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防空地下室除外)审核批准 ( 行政许可事项 ) 民政局或相关部门 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依据: (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二十条 (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0 474 号)第四条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42 县人防办 属于因危房、棚户区需重建的住宅和因自然灾害需重建的同上 房产局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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