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支持计划”申请书 (拔尖 人才 适用 ) 姓 名 申报 类别 A 岗 B 岗 所在 学院 填表日期: 2017 年 12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 、 此表 适用于申报 拔尖人才的 人员填写。 二 、“ 学术荣誉 ” 按照 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确定 的类别填写,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 三 、“ 近五年高层次成果 ” 原则 上 按 2012年 1 月 1日至 2016年 12 月 31日 统计 ,也可 按 2012年 10 月 1日 至 2017年 9 月 30日 统计。 四 、“ 主要业务成就及影响 ”简述人选各个时期在人才 培养、科学研究
2、 、 社会 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成就及主要 成果 , 组织或参与的重大活动 和 社会影响等。 五 、申报表一式 2 份,用 A4 纸 双面 打印。 一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正面 免冠 彩色照片 (电子版) 党政职务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现从事 专业 专技资格及 取得时间 现聘专技岗位等级 及 起聘时间 联系方式 EMAIL 工 作 简 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单 位 工作内容 学 术 组 织 任 职 情 况 学术组织名称 所任职务 学 术 荣 誉 学术荣誉名称 获得时间 丙 类 丁 类 二 、 近五年 高层次 成果 统计 周期: 201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
3、16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0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9 月 30 日 1.甲类: 单项计分 10 分以上(含 10 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 不够可加行 ) 序号 计分成果名称 成果 计分 本人排名( 1/N) 1 2 3 4 5 2.乙类: 单项计分 5 分以上(含 5 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 不够可加行 ) 序号 计分成果名称 成果 计分 本
4、人排名( 1/N) 1 2 3 4 5 3.丙类: 单项计分 2.5 分以上(含 2.5 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 不够可加行 ) 序号 计分成果名称 成果 计分 本人排名( 1/N) 1 2 3 4 5 4.其他 高层次成果 :单项计分 1.2 分以上(含 1.2 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 限填 10项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 限填 10 项 ) 序号 计分成果名称 成果 计分 本人排名( 1/
5、N) 1 2 3 4 5 注 : 1. 上述计分以浙 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浙商大科 2017 147 号)为准。科研成果和荣誉不能重复计算。 2. 申报人应是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我校应是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 3. 第一作者是我校学生、通讯作者为我校教职工,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是我校学生、通讯作者非我校教职工,我校教职工中的第一作者视为该成果的第一作者。 4. 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不一致时,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之一的,减半计分。 三 、 主要 业务 成就及影响(限 800 字) 四 、 入选后三年 支持 期 内 的 工作规划 申请 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本申报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申报 A 岗 人员须 填 写 : 如未 入选 A 岗,本人 愿意 /不愿意 参加 B 岗评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学术 委员会 推荐意见 经 学院 审核,以上 申报 信息属实 。 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拔尖人才 A 岗 /B 岗。 本学院共推荐 人,该同志排序为第 。 学院 学术委员会主任 签名 : ( 学院 公章) 年 月 日 学部 推荐 意见 学部 主任 签名 :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