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质量发 201717号关于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名师示范课活动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促进教学优质资源共享,展示教学名师的教学风采,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作用,学习和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全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授课技能,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教务处组织开展校“名师示范课”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12 月 1 日二、活动要求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遴选“名师示范课”授课教师人选,推荐 1 名主讲人,面向全校教师开展示范教学。示范课名师应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独特的教学方法,热爱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效果好,
2、深得学生和同行好评。2.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名师示范课”观摩学习机会,组织好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观摩听课。要求活动期间近 3 年新进教师至少听课 2 人次,其他教师至少听课 1人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各教学单位要利用教研活动时间,以系或院为单位,有计划地组织 1 次集体听课。听课教师可在教务处网页“通知”中自主选择全校任意一名教学名师的示范课。3.参加名师示范课的授课教师调停课或变动教室,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通知,各教学单位要随时查看教务处的网页并做好通知工作。三、工作流程1.各教学单位要将示范课教师姓名、课程名、授课时间、班级和地点于 11 月 1日前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及时在网页上发布。2.示范课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 12 月 5日前交到教务处。听课记录表统一收齐,由各单位存档备查。各单位参加听课的统计结果将做为年终考核的依据。附件:名师示范课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教务处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抄送:党政办公室 宣传部 人事处 学生处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