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院 处 方管理 办 法学 习课 件药品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 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
2、)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 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3解析 2007版 处方管理办法 4重点了解 1.法律地位 2.品规 :1品 2规(了解药品规格,剂型) 3.药师资格获得(未获得药师资格的) 4.麻醉处方制度修改(疗程,带出院外使用)
3、5. 处方点评5“处方管理办法 ”新老比较2004年 28条2007年 8章 63条 2附件6法律地位 2004年 行业标准 2007年 部长令,仅次于法律,违反负法律责任7制定依据2004 第一条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 执业医师法 、 药品管理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007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 执业医师法 、 药品管理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8监管2004 无2007
4、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9处方管理2004 第十条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2007 第六条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 临床诊断 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九)药品 用法 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 用法 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