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湘江大道(彩陶路至城湘大道段) 可研、勘察、设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GDJH-CS(WC)-201715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O一七年十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5 第四章 设计说明及要求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32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1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湘江大道(彩陶路至城湘大道段)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改投【 2016】 135 号文 、 望发改招【 2017】
2、20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单位: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湘江大道(彩陶路至城湘大道段)可研、勘察、设计项目; 3、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 4、项目概况:湘江大道(彩陶路至城湘大道段)设计全长约 7.5km, 宽 46m, 终点 顺接 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道路 ,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 60km/h; 5、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 105 天(含地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签定合同后 15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 35 天内完成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2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6、招标范围: ( 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2)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
4、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 3、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 4、本项目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 5、企业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须承担过 1 个及以上长度
5、在 5km 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勘察设计类似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项目经验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业绩可以为一条(含一条) 5km 及以上市政道路勘察设计业绩;也可以为一条(含一条) 5km 及以上市政道路勘察业绩和另一条(含一条) 5km 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业绩相加 ; 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2017年 7 月 -2017年 9 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 三个月(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9 月) 劳动保
6、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 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9.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
7、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 9.2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其中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9.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允许合法分包( 1.投标人若无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四、资格
8、审查方式及要求: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 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3 号)等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6.2、投标保证金的金 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22000.00 元)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3 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 190
9、102 702 920 005 8602 6.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5、未按上述要求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湘江大道可研勘察设计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备注( 湘江大道可研勘察设计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
10、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 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 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 ,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 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 3 天前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30
11、 时,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 198 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 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12、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4 十、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 http:/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1-88061859。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
13、先生 电话: 0731-883216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0731 85095258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1 招标人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 0731-88321673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 300 号润嘉公园道 B 栋 1127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0731 85095258 3 项目名称 湘江大道(彩陶路至城湘
14、大道段)可研、勘察、设计 4 项目概况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设计周期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投标报价 上限值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 1、 勘察、设计费用以区财评中心审核的预算工程费用(扣除不可预见费)作为勘察、设计计费及结算的基数,可研按工可批复总投资作为计费及结算的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望政办发 2017102 号等文及投标报价优惠率计取(如收费文件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2、 最终勘察费 =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 (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工程费用(扣除不可预见
15、费)为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10 号)及望政办发 2017102 号文计算得出勘察费 *( 1-中标报价优惠率 ) ; 3、 最终设计费 =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工程费用(扣除不可预见费)为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10 号)及望政办发 2017102 号文计算得出设计费 *( 1-中标报价优惠率 ) ; 4、 最终可研费 =以工可批复总投资为收费基价,按 计价格19991283 号文 及望政办发 2017102 号文 计算得出可研费 *( 1-中标报价优惠率 )。 9 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时确定 10 投标人 资格
16、要求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三条 1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22000.00 元) 6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 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
17、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湘江大道可研勘察设计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备注( 湘江大道可研勘察设计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 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 资格后审资料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 1)单独投标单位(或
18、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2)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4)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进帐单(网上银行转账的,提供网上 转账打印凭证); (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 6)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 ( 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 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9 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 三个月( 2017 年 7 月
19、 -2017 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说明: 7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 原件。 (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包装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其中 1-8 项内容必须提供,若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在评审中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 3)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
20、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 90 天 14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费 用自理 ,踏勘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15 招标答疑 会 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 16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 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标人 要 求澄 清 招标 文 件 的提 问 方 式 : 将 疑问 发 至 邮 箱,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
21、5 天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http:/ 3 天 前 望 城 区 政 府 门 户 网( http:/ 17 招标人书面澄清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澄清文件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在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发布,敬请留意。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望 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通知 19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 标 人 要 求澄 清 招标 文 件 的提 问 方 式: 将 疑问 发 至
22、邮 箱,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 20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文件一式陆份(第一包)(明标,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设计方案文件正本(第二包)壹份(各投标人应将设计方案文件制作8 项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成 U 盘二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 Word 格式, 图纸为AutoCAD 格式,效果图为 JPG 或 PCX 格式。) 设计方案文件副本(第三包)伍份 展板 5 张(第四包) 21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2 密封及标记要求 商务文件单独密封(第一包),密封包装封口处
23、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商务文件”字样。 设计方案文件正本(含 U 盘 2 份)一起单独密封(第二包),封皮上仅注明项目名称和“设计方案文件正本”字 样。 设计方案文件副本单独密封(第三包)、展板 5 张单独密封(第四包)均为暗标,供评标使用。设计方案文件副本(第三包)、展板(第四包) 分别用牛皮纸单独密封 ,且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记和说明。 2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4、二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 24 开标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5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3 号)等中的综合评估法。 28 招标代理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 湘发改价服201
25、6711 号 文件规定。 ( 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标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 家计委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现金或转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缴纳。 2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投标依据 1.国家八部委 2 号令发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3 号)。 类似项目 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承担过长度在 5km 及以上的市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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