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 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2.颁发的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3.审批的法律效力 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4.审批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 年国务院第 198 号令)第二十八条。5.审批条件 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已填妥的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申请表 。2、申请人为公民提供公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受委托单位资格证明。
2、3、车辆行车证复印件。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材料。7.审批受理机构 各 镇 ( 街 道 ) 分 局8.审批决定机关 各镇(街道)分局审批。9.审批程序1.区 环 境 运 输 和 城 市 管 理 局 镇 ( 街 道 ) 分 局 受理;2.区 环 境 运 输 和 城 市 管 理 局 镇 ( 街 道 ) 分 局 审核并作 出 准 予 或 不 准 予 许可的决定(5 工作日)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11.审批收费 有,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无12.是否有年审 有(具体办法见附件); 无13.法律救济办法 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
3、电话 12319,各镇 ( 街 道 ) 分 局 电 话填报说明:1.事项名称:以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登记的名称为准。2.颁发的法律文书:指同意申请人的许可申请时出具给当事人的文书、证件等。3.审批的法律效力:指申请人取得许可后能从事什么活动。4.审批依据:设定该许可的依据,包括该许可条件、需要提交材料的依据。5.审批条件:一般填写法律法规里设定的条件,若法律法规的文字表述比较难理解的,业务科应当加上适当的说明。6.审批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此项将作为窗口人员接收材料的主要依据,填写时尽可能详细,包括每个材料的形式、数量等要求要清晰明确。7.审批受理机构:指哪个对外窗口负责受理、送达文书。8.审批决定机关:指作出最终许可决定的部门。9.审批程序:包括从接收材料到审核审查及决定等环节和每个环节所需时间。10.审批时限:这项并非法定时限,因为大部分的审批事项在前几次的审批改革时已经进行压缩,这里要填写压缩后的审批时限。11.审批收费:指证件工本费等收费内容。12.是否有年审:包括对申请人或相关设备的年度或季度审验、检验、检测等。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这项将作为申请人咨询与投诉的主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