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队证申领办事指南一、 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354 号,2002 年 5 月 27 日)第十条第二款:“领队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领队证。 ”(三)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 18 号,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五条第一款:“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
2、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二、申请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五)出境游组团社正式员工;(六)通过导游人员年审。三、申报材料(一)组团社出具的领队业务培训证明及胜任领队工作证明原件各 1 份;(二)组团社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三) 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doc1 份(必须贴相片,1 人 1表);(四) 出境旅游领队证登记表.xls1 份及其 EXCEL 电子文档 1 份;(五)二寸白底彩色 JPG 格式相片 1 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其电子版;(六)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四、办理程序(一)向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递交申报材料;(二)收到出境旅游组团社的统一申请后,经材料审核合格后,转报国家旅游局申请领队证核发。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二)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联 系 人:徐惠联系电话:3166549滨州市旅游局201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