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未建立 住房公积金 制度 行政处 罚 (行政处罚类) 案 源处 罚 决 定下 达 处 罚 决 定 书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即 办行 政 相 对 人 履 行 处 罚 决 定立 案核 实 案 情 , 属 实 的 立 案 并 调 查 取 证 。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1 5 个 工 作 日合 议 讨 论中 心 案 审 委 员 会 集 体 审 理 决 定 。 不 成 立 的 不予 行 政 处 罚 ; 不 属 于 本 部 门 的 移 送 相 关 部门 。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5 个 工 作 日处 罚 告 知违 法
2、 事 实 清 楚 , 决 定 予 以 行 政 处 罚 , 并 告 知行 政 相 对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5 个 工 作 日处 罚 决 定送 达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并 依 法 进 行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等 。 不 执 行 处 罚 决 定 的 , 依 法 申 请法 院 强 制 执 行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3 个 工 作 日结 案形 成 结 案 报 告 , 报 主 要 领 导 批 准 。承 办 部 门 : 中 心 稽 查 科 时 限 : 3 个 工 作 日简 简 简 简 简 简 简 简备注:适用权力事项:住房公积行政处罚 办理部门: 中心稽查科 监督电话: 2184127 服务电话: 12329 2702066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 时限: 3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