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技术规范 (试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多功能粮情测控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 系统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粮食和油料储藏中使用的粮情测控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3836 爆炸 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T 4793.1 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
2、求 GB 5080.1 设备可靠性试验 总要求 GB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 T 9813 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 规范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7626.2 电磁兼容性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性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性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性 试验和测量
3、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 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GB/T26882.1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 第 1部分:通则 GB/T26882.2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 第 2部分:分机 GB/T26882.3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 第 3部分:软件 GB/T26882.4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 第 4部分:信息交换接口协议 LS/T 1813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数字测温电缆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粮情 粮油 在储藏过 程中所处的 状态以及影响其品质和数
4、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如温度、湿度、 水分、 氧气、二氧化碳 、磷化氢、 储粮害 虫 及 螨 类 等 。 3.2 多功能 粮情测控系统 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电子技术对 储粮 温度 、 湿度 、 害虫及气体等粮情进行 实时 检测、数据存储 与分析,对储粮设施进行适时控制的系统 。 3.3 害虫诱捕器 利用害 虫的“趋高性”、“透气性”等习性对粮堆的害虫 进行诱捕。安插在粮堆容易发生虫害的部位,具有害虫诱捕和粮堆气体采集功能,改害虫诱捕器内设有集虫器、杂质分离器和诱虫管。 也称“粮情检测杆”。 3.4 测量管道 用于连接害虫诱捕器与通道选择器。采用高弹性材质,内壁光滑,抗折弯能力强。 3.5 通道选择器
5、安装在仓内,用于害虫诱捕器与多功能粮情测控分机间检测通道切换的装置。 3.6 图像采集传输装置 可巡回对多支害虫诱捕器里诱捕到的害虫实时进行拍照。并实时将图像信息上传至中心计算机。 3.7 上位机 已安装粮情测控系统软件的计算机 。 通过发出命令控制各类设备的动作 , 并接收它们所采集的检测信号,具有信号校正、数据 显示、 存 储、声光报警、人机对话、统计分析、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功能。 3.8 传输接口 在上位机与分机之间接收并传输信号的设备。也称测控主机。 3.9 分机 接收上位机指令,将现场传感器所采 集的粮情数据及粮情控制设备状态信息返回给上位机,完成 对粮情控制 设备 进行
6、 控制的设备。 3.10 执行器 在控制信号作用下,对粮情控制设备进行驱动、操作和改变其状态的装置或器件。 3.11 粮情传感器 粮情测控系统中检测粮情 并 将其转换成可供测量的信号 的各类传感器件的总称。 3.12 测温电缆 检测 粮油 温度的专用电缆。 通常 由温度传感器、导线、抗拉钢丝及护套构成。 4 系统 组成 4.1 系统组成结构 系统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 。 硬件一般包括上位机、 传输接口、 分机、 粮情 传感器、 执行器、 受控设备、电缆和其他必要部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粮情测控专用软件。典型结构如图 1所示。 图 1 系统典型结构图 4.2 各部分要求 4.2.1 通讯 方式
7、 系统可采用有线 或 无线方式进行通讯。 4.2.2 上位机 根据系统和用户需求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计算机。 4.2.3 传输接口 具有与上位机和分机之间双向通信及 显示功能和防雷功能,通讯协议符合 GB/T26882.4的要求。 4.2.4 分机 系统中的分机应符合 GB/T26882.2的要求。 4.2.5 软件 软件应符合 GB/T26883.3的要求。 4.2.6 传感器布置原则 4.2.6.1 粮温传感器 按照不同仓型,粮温传感器的布置原则如下: 上位机 传输接口 分机 1 分机 2 分机 n . 粮情传感器 执行器或受控设备 通讯 粮情传感器 执行器或受控设备 粮情传感器 执行器
8、或受控设备 a) 平房仓 水平方向 测温电缆 行列间距不大于 5m,垂直方向 粮温传感器 间距不大于 2m,距粮面、仓底、仓壁 0.3m 0.5m。 b)浅圆仓、立筒仓 测温电缆按环形布置,水平方向相邻电缆间距不大于 5m,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3m,距粮面、仓底、筒壁 0.3m 0.5m。 c) 油罐至少布置 1根测温电缆,温度传感器 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 3m,距 油 面、 罐 底 0.3m 0.5m。 d) 其他仓型 参照以上原则布置。 4.2.6.2 仓温、仓湿传感器 按照不同仓型,仓温、仓湿传感器的布置原则如下: a) 平房仓 每个廒间内设温度、湿度传感器各 1只,布置于粮面(设计装粮面)
9、上空间的中心位置。 b) 立筒仓 每个独立的单仓和星仓内分别设温度、湿度传感器各 1只,布置于粮面(设计装粮面)上空间的中心位置。 c) 浅圆仓 每个独立的单仓内设温度、湿度传感器各 1只,布置于粮面(设计装粮面)上空间的中心位置。 d)其他仓型参照以上原则布置 。 4.2.6.3 气温、气 湿传感器 在库区内空旷地带设置百叶箱,内置温度、湿度传感器各 1只,布置于距地面 1.5m处。 4.2.6.4 害虫、 气体浓度检测点 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在仓内表层布设位置:仓房四角、柱周围、仓门内、人员进出口、排风扇口、通风道口、温度异常变化点和曾发生过虫害的部位各设 1点,每点害虫诱捕器距墙 0.
10、10 m,害虫诱捕器顶部距粮面 0.05米,按粮堆大小应在粮面中部区域设 3 10点,表层共设 32个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 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在仓内中层布设位置:仓房四角各设 1点,每点害虫诱捕器距墙 0.10 m,害虫诱捕器 顶部距粮面 1.5米,在粮面中部区域设 2个检测点,中层共设 6个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 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在仓内下层布设位置:仓房四角各设 1点,每点害虫诱捕器距墙 0.10 m,害虫诱捕器顶部距粮面 3米,在粮面中部区域设 2个检测点,下层共设 6个害虫诱捕器和气体检测点。在仓内空间设一个检测点,用来检测仓内空间气体成分和浓度。 粮堆高 3米以下可在上
11、下二层布设,粮堆高 3米以上可在上中下三层布设。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系统中的各设备应符合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 成套。 5.2 运行环境条件要求 5.2.1 系统中用于 控制室 或 机房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 a) 环境温度: -10 +45 ; b) 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 40% 90%,且不得凝露 ; c) 大气压力: 80 kPa 106 kPa; d) GB/T 2887 的有关规定 。 5.2.2 用于粮仓内、外的设备 的工作条件 : a) 环境温度: -40 +60 ; b) 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12、%; c) 大气压力: 80 kPa 106 kPa; d) 磷化氢气体浓度 :不大于 2500 mL/m3。(仅限于 熏蒸期间必需置于 粮仓内 的 设备 ,如测温电缆、中间设备、互连线及接插件等 ) 5.3 运行电源条件要求 5.3.1 用于控制室和机房设备 的 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 220V/380V,允许偏差 10%; b) 谐波:不大于 5%; c) 频率: 50 HZ,允许偏差 5%。 5.3.2 用于仓内 、 仓外设 备 的 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 36V/127V/220V/380V,允许偏差 15%; b) 谐波:不大于 10%; c) 频率: 50 HZ,允许偏差
13、5%。 5.3.3 直流供电电源 a) 远程供电电压 : 9V 36V,电压允许偏差: 15% b) 就地供电电压: 5V, 6V, 9V, 12V, 15V, 18V, 24V, 36V,电压允许偏差: 15%。 5.4 基本功能 5.4.1 粮情检测 5.4.1.1 具备检测温度、湿度、 害虫、气体及 其它 参数 和受 控设备状态的功能。 5.4.1.2 具备定时 检测 、实时检测的功能。 5.4.1.3 害虫检测应 具备对各 害 虫诱捕器诱捕并采集之仓外 功能,需图像采集的应具备害虫 图像采集传输功能 。 5.4.2 粮情分析 5.4.2.1 具备自动分析、判断粮食储藏状态,标示粮情异常
14、部位 、 异常值 和 虫情分析 的功能。 5.4.2.2 具 有不同日期 和 不同仓房粮 情对比功能。 5.4.2.3 具备预测粮情变化趋势的功能。 5.4.3 数据存储与检索 具备粮情数据存储、历史数据查询和网络共享功能。 5.4.4 数据显示 具备粮情数据表格与图形等方 式显示的功能。 5.4.5 数据打印 具备粮情数据表格与图形等方式的打印功能。 5.4.6 报警 5.4.6.1 具备人工设定温度、湿度报警限值和超限报警功能。 5.4.6.2 具备根据 GB/T 29890 和 LS/T1202 等储 粮技术要求进行分析的自动报警功能。 5.4.7 粮情控制 具备根据 GB/T 2989
15、0和 和 LS/T1202等 储粮技术要求和相应的分析结果,对系统受控设备进行适时控制的功能。 5.4.8 故障诊断 具备系统本身故障自行诊断的功能。 5.4.9 网络功能 具备与用户局域网络和国家有关粮食管理网络联网运行的功能。 5.5 主要技术指标 5.5.1 系统容量 5.5.1.1 粮温检测点数量 : 10000 点。 5.5.1.2 湿度检测点数量 : 500 点。 5.5.1.3 水分检测点数量 : 2000 点。 5.5.1.4 仓虫检测点数量 : 2000 点。 5.5.1.5 磷化氢浓度检测点数量 : 500 点。 5.5.1.6 氧气浓度检测点数量 : 500 点。 5.5
16、.1.7 二氧化碳浓度检测点数量 : 500 点。 5.5.1.8 分机数目 应根据仓库内各仓房分布、仓房面积等实际情况合理设 定。 宜在 4、 8、 16、 32 中选取。 5.5.1.9 受 控 设备数量 宜在 8、 16、 32、 64、 128 中选取;被中继器等设备分隔成多段的系统中,每段允许接入的数量宜在 8、 16、 32、 64、 128 中选取。 5.5.2 系统粮情检测范围 系统各粮情测定指标检测范围、误差要求见表 1 表 1 系统检测范围、误差要求 温度 湿度 RH% 水分 % 仓虫 头 磷化氢ml/m3 氧气 % 二氧化碳 % 检测范围 -40 +60 10 99 5
17、30 0 100 0 2500 0 25 0 100 误差 0.5 3 0.8 10% 5 0.5 0.5 注:用户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粮情测控系统的检测范围、检测误差的要求。 5.5.3 检测速度 从发出检测指令到显示结果输出的速度应不小于 50 点 /s。 5.5.4 控制响应时间 从发出控制指令到受控设 备 响应的时间 应 不大于 10s。 5.5.5 通信 距离 上位机(传输接口)至分机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小于 3 km; 分机至传感器或受控设备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 0.2 km。 5.5.6 工作压力显示 害虫 测量时工作压力显示应达到 -0.015Mpa 0.055 Mpa。
18、5.5.7 害虫 图像采集传输装置分辨率 害虫图像 最大分辨率 2592 1944。 5.5.8 害虫 图像采集传输装置传输速率 1000Mbit s。 5.5.9 测量管道长度 害虫检测用 测量管道长度 大于 70m。 5.6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规定的电压波动范围内变化时,系统的基本 功能和 主要 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7 工作稳定性 系统通电试 验时间不少于 7d,系统的基本 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8 可靠性 平均无故障工作 应不小于 5000h。 5.9 抗干扰性 5.9.1 应能通过 GB/T 17626.2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2 级
19、(接触放电)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其基本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9.2 应能通过 GB/T 17626.3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3 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其基本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9.3 应能通过 GB/T 17626.4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3 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其基本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9.4 应能 通过 GB/T 17626.5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3 级的脉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其基本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9.5 仓内设备 应能通过在 相对 湿度为 60% 95%、
20、温度为 20 35、 投药剂量为 12g/m3(空间)(含量 56%的磷化铝片剂或丸剂) 条件下,密闭熏蒸 7d 的抗熏蒸腐蚀试验,其基本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本 部分 的要求。 5.10 防爆性 安装于浅圆仓、立筒仓粉尘区内的测 量和受 控装置,应满足 GB17440的要求。 5.11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5.11.1 测温电缆 应满足 LS/T 1813-2017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数字测温电缆技 术要求 的技术要求 。 5.11.2 分机 应满足 GB/T26882.2 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 第 2 部分:分机 的技术要求 ,同时具备检测和控制功能。多功能检测分机还应有气体检测、害虫检
21、测 (需害虫图像采集的应具备害虫图像采集传输)功能。 通过连接管与通道选通器和 害虫 诱捕器连接,通过控制电缆与测温电缆连接,可在仓外分机里对负压泵抽取过来的 害虫 进行拍照,容量为 512 个数字测温点和 45 个测虫点(测气点)。 5.11.3 图像采集传输装置 图像采集传输装置包括储虫瓶及储虫瓶上方可拆卸连接有 害虫 种类识别装置, 害虫 种类识别装置包括有壳体、壳体内上部 设置有工业摄像机,壳体底面为由翻板电机控制的翻版,翻板面须光洁、防结露,害虫 种类识别装置壳体腔有连接管与通道选通器和 害虫 诱捕器连接。 5.11.4 通道选通器 机箱内安装具有凹槽的圆形定盘、装配在凹槽当中的动盘
22、,以及与动盘链接用于驱动动盘在凹槽内转动的电机和在动盘导气孔与定盘导气孔对接时安装在动盘边沿起弹压作用的电机,动盘接受分机指令能顺利寻找到需要对接的定盘上的导气孔,在动盘边沿起弹压作用的电机弹压下进行对接,必须保证导气管对接时管道的气密性。通道选通器应可连接不少于 45 支 害虫 诱捕器。 5.11.5 害虫 诱捕器 由诱虫管、堵头、锥头 、连接杆、杂质分离器和连接杆内与锥头之间的集虫装置、贯穿诱虫管、堵头、集虫器的抽虫管等组成,集虫装置内装有集虫器,集虫器上部中空与集虫空间相通,下部有凹槽形成集虫空间,其底部与锥头顶部紧配合,保证抽吸负压环境的形成,杂质分离器必须由杂质分离管(上有若干个斜孔
23、)构成,可对诱捕到的 害虫 进一步分离,保证 害虫 从杂质分离管爬出,粉尘等杂质留在杂质分离管底部,集虫器上部中空必须是漏斗式的,保证虫掉下来后爬不上去,抽虫管即可抽虫又可抽气。 6 试验方法 6.1 实验条件 6.1.1 环境条件 6.1.1.1 大气条件 a)环境温度: 5 45。 b)环 境湿度: 相对湿度 45% 85%。 c) 大气压力: 86 kPa 106 kPa 6.1.2 电源条件 6.1.2.1 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 允许偏差 10%。 b)谐波:不大于 5% c)频率: 50HZ,允许偏差 5%。 6.1.2.2 直流电源 a) 额定电压: 允许偏差 -10% +1
24、0%. B)电压波纹:不大于 0.1% 6.2 受试设备的要求 6.2.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系统测试至少应具备下列设备: a) 上位机一套 ,包括各种传输接口 ; b) 分机:若有多种型式的分机或具有分机功能的设备,每种至少一台 ; c) 每种分机应连接最大负载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 ; d) 构成系统的其他必要设备 。 6.2.2 受测系统的连接 6.2.2.1 使用规定的 传输线路 (或 仿真线 ) 按系统设计要求连接 。 6.2.2.2 上位机与分机、分机与传感器及执行器的仿真线 需 模拟系统最大传输距离及供电距离。 6.3 试验方法 6.3.1 功能检查 按 6.4.1 6.4.
25、10的功能要求进行功能检查。 6.3.2 主要技术指标测试 按 6.5.1 6.5.5的主要技术指标 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测试。 6.3.3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试验 将系统电源线接到电压可调的电源上,根据产品标准要求的电压波动范围,按表 2所列的组合调节电压,在每一组合状态下,温度稳定后,保持不少于 15 min,测试系统功能 和主要 技术 指标 。 表 2 电源波 动试验组合 序号 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频率 1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 2 允许波动的额定电压上限值 3 允许波动的额定电压下限值 6.3.4 工作稳定性试验 6.3.4.1 系统连续无故障运行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试验开始和结束 时
26、 ,均应测试系统功能和主要 技术 指标。 并按 规定的时间间隔测试系统功能,时间间隔不得大于 24h。 6.3.4.2 试验中若出现关连性故障,则终止试验,待故障排除后重新计时进行试验。若出现非关连性故障,待故障排除后重新试验,排除故障的时间 不计 入试验 时 间 。 注:关连性故障及非关连性故障定义见 GB T 9813 2000附录 B。 6.3.5 可靠性试验 按 GB 5080.7的规定进行。若无其他标准另行规定,采用定时裁尾试验方案。失效判定应符合 GB 5080.1中的规定。 6.3.6 抗干扰性能试验 6.3.6.1 静电放电影响实验 按 GB/T 17626.2的规定 进行。
27、6.3.6.2 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试验 按 GB/T 17626.3的规定 进行。 6.3.6.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按 GB/T 17626.4的规定 进行。 6.3.6.4 脉涌(冲击)试验 按 GB/T 17626.5的规定 进行 。 6.3.6.5 抗熏蒸腐蚀试验 将被测设备置于气密测试箱内,在 相对 湿度为 60 95%、温度为 20 35、投药剂量为 12g/m3(空间 , 含量 56%的磷化铝片剂或丸剂)条件下,密闭熏蒸 7d。目测受试设备线路板、金属接插件、电子元器件等是否腐蚀, 均 符合要求后,再对系统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 6.3.7 防爆性试验 按 GB/T 3
28、836 的规定 进行 。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每套系统均需检验,合格产品应给 予 合格证 方能出厂 。 7.2.2 出厂检验一般由 制造厂 负责, 必要时用户可提出 参与检验 。 7.2.3 检验项目按表 3 规定 。 表 3 出厂检验和 型式检验 项目 检验项目 类别 试验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基本功能 A 6.4.1 6.4.10 7.3.1 主要技术指标 A 6.5.1 6.5.5 7.3.2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B 6.6 7.3.3 - 工作稳定性 B 6.7 7.3.4 可靠性 B 6.8 7.3.5 - 抗干扰性能 A 6.9.1 6.9.4 7.3.6.17.3.6.4 - 抗熏蒸腐蚀试验 B 6.9.5 7.3.6.5 - 防爆性 B 6.10 7.3.7 - 7.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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