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委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工信委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694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12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1995
2、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令第 190 号发布, 2011 年 1 月 8 日予以修订)第五条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 实施细则( 1997 年 3月 10 日化学工业部令第 12 号)第三十 一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可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禁止任何非指定单位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经营
3、监控化学品申请 2 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经营,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13 实施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申请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五条: 生产、经营、 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根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可经营第二类监
4、控化学品,禁止任何非指定单位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经营监控化学品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 经营,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16 行使内容 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可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禁止任何非指定单位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经营监控化学品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经营,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
5、作日。 承诺办 结 时限 10 个工作日。 19 实施 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 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申请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取得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部门批准证书; 二、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设施; 3 三、有熟悉产品性能的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五、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和接受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 3、 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 人应如实填写
6、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 型纸的规格装订; 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
7、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4. “ 经营设施、场所的证明 ”、 “承诺书”、“产品说明书”等必须盖申请企业用章。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4 26 结果名称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7 结果样本 无办件量,结果样本暂无。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8、1.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是指那些 ? 答: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是指 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如胺吸膦 、 PFIB、 BZ, 含有一个磷原子并有一个甲基、乙基或 ( 正或异 ) 丙基原子团与该磷原子结合的化学品,不包括含更多碳原子的情形,但第一类名录所列者除外 。 2.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单位可以向任何单位出售产品吗? 答:不可以的,根据 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取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权的单位,必须依法经营,产品只能出售给持有国家或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批准购买或使用文件的单位,不得售给未经批准的非经营单位及以出口为目的的非被指定单位。必须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
9、管部门报送销售记录。 3.许可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 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经营单位不准收购和销售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批准的企业生产 出的监控化学品。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受理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主要包括经营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申请表、营业执照、经营设施、场所的证明、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承诺书、使用车间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图、厂区平面位置图、 5 所生产产品说明书等),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审核意见(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并报
10、委主管领导审批。 4.送达责任:原材料处制作 决定文件,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确认决定文件(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5.监管责任:建立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档案;加强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不予受理、许可的 ;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予以受理的 ; 3.未按要求认真审查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 , 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 4.限期内未按照要求对申 报企业作出答复的 ( 需专家现场审查的其时
11、间不在承若时间内) ; 5.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的 ; 6.不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的 ; 7.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 附件: 1.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书(空表) 4.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书(示 范文本)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严格按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等有关要求执行; 2.规范工作程序
12、,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处务会研究报委办公会审定 。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原材料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 原材料处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 高 各环节有关人员 7 附件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 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对申请 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人 提出申请 当场一次性告
13、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原材料工业处制作决定文件 (限 2 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件(限 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原材料工业处审查(限 8 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领导审核 (限 2 个工作日) 承办 人提出审理意见 (限 6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本委职权范围内 8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
14、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第(一)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纸 必要 工商部门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3 经营设施、场所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4 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项 原件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5 使用车间工艺流程图 、设备布置图、企业地理位置
15、及交通图、厂区平面位置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第(十)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申请企业用章 9 附件 3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书(空表)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申请书 申请单位(全称) (盖章) 企 业 代 码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化 学 品 名 称 化 学 品 类 别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地理位置 东经 度 分 秒 北纬 度 分 秒 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经济类型 单位成立时间 批准营业执照单位 批准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商标 本单位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安全措施 本单位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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