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度 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项目 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JC2017-01-02)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 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 七 年 十二 月 十 五 日 1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 法 ) .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9 第五章 技术要求 . 6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1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7年度 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项目 已由 天津市 公路处 以 _
2、 天津市 公路处 关于 下达 2017年国省 级公路小修保养费等养护管理投资计划的通知 (津 公路处 发 【 2017】 98号 )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 公路 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 公路 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桥梁养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强化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按照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公路桥梁抽检巡查工作的通知,由天津市公路处组织开展公路桥梁抽检巡查工作。 抽检巡查范围和数量为 :全市公路中桥及以上桥
3、梁,重点是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等。抽检巡查对象为各区公路管理部门和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抽检巡查桥梁数量控制在 10 15 座(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 2.2 服务 周期 抽检巡查工作期限为 2018年 1月 12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 共计 20日历天 ,在桥梁抽检巡查工作结束后 45天内提交桥梁抽检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桥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JTG H11-2004)、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 2007336号)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T H21-2011)、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桥
4、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 2013321号)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津交管发2014304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重点桥梁检测,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测桥梁关键受力部位和结构3 易损构件,复查和检测养护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同时,督查四、五类桥梁改造项目落实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 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 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 核发 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和 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且 具有省级 或 以上
5、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CMA) ;至少完成过 一项公路 桥梁及一项市政 桥梁 检测 项目 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 5 号)文, 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 苑路 13 号麦迪逊广场 2 号楼 2 门 302 室) 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
7、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8 年 1 月 5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4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
8、布 。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 号麦迪逊广场 2 楼 2 门 302 室 邮政编码: 300170 邮政编码: 300384 联系人: 王莲香 联系人: 赵祖宏、安晓东 电话: 022-24159922 电话: 022-23859185、 18630979815 传真: 022-24159922 传真: 022-23858132 2017 年 12 月 15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9、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天津市公路处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号 联系人: 王莲香 电 话: 022-24159922 传 真: 022-2415992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楼 2门 302室 联系人: 赵祖宏、安晓东 电 话: 23859185、 18630979815 传 真: 23858132 1.1.4 项目名称 2017年度 天津市公路桥梁抽检巡检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 1.2.1 资金
10、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服务周期 2018年 1月 12日至 2018年 1月 31日,共计 20日历天 ,在桥梁抽检巡查工作结束后 45天内提交桥梁抽检巡查工作总结报告。 质量要求 质量评定:符合国家、天津市及地方的相关 技术 规范 要求 6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 附录 1 业绩要求:见 附录 2 人员要求:见 附录 3 信誉要求:见 附录 4 仪器、 设备要求:见附录 5 1.4.2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11、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 (劳务分包除外 )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5 日 14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 ( 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 ( 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投标文件形式 单信封 双信封 3.
12、2.2 固定服务费 78.5万元 3.2.3 投标人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否 是 7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1万元 投标保证 金的形式: 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月 2日16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号: 441130100100228543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
13、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2-302,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 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电汇时需注明:项目代码 000442,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
14、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原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 2-2-302,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另加 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 光盘或 U盘 ) 8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4.1.2 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_ 投标人地址: _ 投标人名称: _ 投标人联系人: _ 投标人联系电话: _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_ ( 寄 )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_ 招标人名称: _ 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15、_年 _月 _日 _时 _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1 开标程序 ( 4)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推选出的代表检查或投标人代表互相检查 ( 5) 开标顺序: 随机 9 续上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6.1.1 评
16、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 13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251号欣苑公寓 2号楼 电 话: 022-83550162
17、 传 真: 022-83550162 邮政编码: 3001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3 补充 1.4.3( 12)、(13)目 ( 12)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纪录。 ( 13)投标人 为 企业单位,投标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2.1 补充第 2.1.2 项 2.1.2 招标文件中 要求的 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 。 2 补充第 2.4 款 2.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 3.4.4 第 3.4.4 项补充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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