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 全过程 造价评审咨询服务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八年 六 月 2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 3 投标须知 前附表 . 3 一、总则 . 5 二、招标文件 .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9 第二章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 11 一、评标总则 . 11 二、评标方法 . 11 第三章合同条款 . 23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31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名称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2 项
2、目名称 广 州番禺龙沙国际物流园项目全过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 3 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现代产业区 A 地块 HLG13-02。 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6 项目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时间: 地点 10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停止答疑提问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 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
3、见招标文件第 7 点“招标答疑”。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1 报价方式 按本招标文件第 3 点“投标报价”规定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1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0 万 元。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分为合同固定价部分及效益收费 2 个部分。 ( 一)合同固定价部分咨询服务费中标价 *90%.该部分为总包干价,含税收、保险、交通、通讯、差旅等全部相关费用,且不因政策调整、工作难度、人员、时间等的增减而调整; (二)效益收费最高限额咨询服务费中标价 *10%。效益收费最终以结算审核(包括变更工程费用审核)核减额为
4、计费基数,按核减额的 5%计取,但最高支付额将不超过效益收费暂定价,超过效益收费暂定价部分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不另行支付。 4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3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整。 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 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银行帐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其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
5、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5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收 件 人: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提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番禺交易部 提交时间: 2018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时 分,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6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正 地 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番禺交易部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
6、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报名、 发售标书、招标答疑、 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含资格审查)、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9 个阶段。 1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 天内以中标人名义以现金、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交纳,以实际到帐为准。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15 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7、 另外,允许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0 其他 1、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造价标准、定额、规范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相关造价管理文件。 2、造价咨询服务目标:总投资不超过设计概算;设计概算、过程审核、结算审核等精度误差在 5%以内;过程控制准确,杜绝出现进度款超付现象;项目按期、高质完成,同时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5 一、总 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 “招标人” 指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 1.2. “投标人” 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法当事人。 1.3. “中标人” 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
8、订合同的投标人。 1.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所有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1.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包括文本文件、电子文档、传真)。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担造价咨询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 项目概 况 2.2.1 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2.2 项目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2.2.3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见投标
9、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2.2.4 资金来源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3、投标报价 3.1 计费基数: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基数为 120 万 元 。 3.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0 万 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书。 4、合格的投标人 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 中标单位需按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费用按中标服务费的 0.9计算。 6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招标答疑文件和澄清或修改 第一
10、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招标答疑 7.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尽力澄清一切疑点 ,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和其他利
11、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或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7.2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7.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答疑提问,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
12、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7.4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答疑纪要 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7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
13、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4、10、投标文件的组成 (另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 无加密 电子文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商务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目录。 10.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第四章附件 2、 3); ( 2)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3)企业资质证书; ( 4)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且需在本单位注册证书文件且需在本单位注册并 投标截止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 ( 5) 投标人自 201
15、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 过投资额 1 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 备注: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经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所提供资料内容须满足评审要求。 8 ( 6)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需提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 标申请人声明。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3 投标商务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 造价咨询服务
16、投标书(见附件 1)。 (2) 公司简介: 1)公司组织构架; 2)按评分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水平 、 业绩 及获奖情况 ; 5)其它服务本项目人员( 见第四章 附件 5); 6)其它证明公司现有实力的材料(如评分内容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3)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注: 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有出入,以纸质文件为准。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供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文件一套。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以下
17、附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详见附件 15)。 12、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 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
18、以拒9 绝 其投标文件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 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各册独立装订的 投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公章 并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9、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 (纸张大小超过 A4 纸的折叠成 A4 纸的规格 ),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使用书式装 订,不得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的 无加密 电子光盘一张 ,独立包封,封面须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合订在一起; 投标文件的规格:大小统一为 A4 纸 (纸张大小超过 A4 纸的折叠成 A4 纸的规格 ); 投标文件正本( 1 本)、副
20、本( 4 本)、电子光盘一起包封为一包。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封口加盖骑缝公章; 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封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0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传真: 提交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与送达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补
21、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 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 截止时间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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