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桩 机 租 赁 合 同承租方: (简称甲方)出租方: (简称乙方)甲方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决定向乙方租赁下列表中的施工机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租 3 台桩机给甲方,在 工程工地使用,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租机械名称承租机械名称 型号与规格 单位 数量静力压桩机第二条 租赁期限:乙方从 年 月 日起将静力压桩机租给甲方使用,至桩基工程全部结束为止。第三条 租赁用途:XXXXXXXXXXXXXXXX 工程桩基施工 第四条 工期要求: 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于 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 机械租赁形式
2、与结算方法: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量承包:以承包单价 结算。二、 上述承包价格中已包括如下费用:1 、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费及进退场运输费。2 、机械场外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3 、机械租用期内机械的燃润费及维修与保养费用。4、机上的人工工资。第六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 12 小时内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细节。2、负责为乙方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饭费自理)条件的工具房和必需的劳保用品。3、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向乙方提供施工部位的详细施工图纸,并有义务
3、进行施工技术指导。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将所租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作业。2、 乙方在驾机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的已完成品破坏、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包括对第三者的伤害)及违章作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所需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保养等各项工作。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合格的操作人员,并且要求持证上岗。乙方人员的薪酬、奖金由乙方自行支付。5、乙方驻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换人,乙方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现场文
4、明施工工作,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7、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生产进度。8、乙方应为机械做好财产保险。9、非甲方原因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均应承担因违约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另一方满意。第八条 不可抗力1、由于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有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及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5、等。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呈送给对方审查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1、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在二十八天内(28 天)达不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2、提交正式仲裁争端,均应在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合同若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且双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第十一条 其它事宜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2、 任何对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且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构成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3、 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的第三方工作者。4、 本合同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