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当事人之间,因 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 (或业经 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 )字第 号裁决) ,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 上列当事人间,因 事项,经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发给( )字第 号强制执行公证书,据此,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书写说明】 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
2、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邮编及联系电话。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邮编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写明具体、明确的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的义务内容、标的及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等) 。 3、事实与理由:简要地叙述案件处理结果和被申请人履行义务的情况,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名(不能书写姓名的,可以捺拇指印)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要填写准确,申请书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时间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注明实际递交时间,实际递交的时间为正式申请执行时间。 5、申请书的纸张大小为 A4(210*297 毫米) ,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