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建立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提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成果,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建立防止党员”失联“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党性教育,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身份意识,确保广大党员信仰上不倾斜、思想上不掉队、感情上不疏远,自觉自发地围绕在党组织周围。二、完善党员”大数据“身份台账。强化对党员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建立完善党员管理的”大数据“,建立
2、党员花名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出国(境) 、召开组织生活等身份管理台账,对党员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户籍地、微信号、QQ 号等关键信息进行完整准确的登记。特别对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及时登记”亲情号“,注意掌握其家属、朋友的基本信息,确保党员始终在党组织的视野。三、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中组发200410 号) 、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黄组通2015111号)有关要求,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执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接收组织
3、关系的基层党委收到党员组织关系后,应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方式,在 1 个月内发出回执。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前,仍负有管理责任。转接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党员档案,对发现的问题由转出党组织负责整改。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因私出国(境)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帮助解决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对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在他们出境以后,及时办理停止党籍手续,并将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一并转移到市委组织部保存备查。通过强化组织关系管理,确保组织关系不断档、动态联系不断线。
4、四、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每年底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对流动党员要摸清去向,掌握现状;对失去联系党员,党支部要通过其亲友同事帮助联系,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协助做好党员查找工作。对于排查中出现的党员违法违纪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五、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重点破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双联双管“工作机制,流出地党组织要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与流动党员本人、流入地党组织之间加强联系,结合”七一“、 ”春节“等节假日,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和座谈,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流入地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
5、员教育管理整体工作中,与其他党员同步管理、同步教育;各乡镇(街办) 、各村级党组织要履行托底管理责任。鼓励基层党支部通过 QQ、微信等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线上互动“。六、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要将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建立党员提醒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的、有思想波动或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以及有不合格表现需要组织处理或违纪违法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组织负责人必须与党员谈心谈话。稳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加强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帮扶,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对被劝退、除名的,
6、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七、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破解党员因激励不够、关怀不足、帮扶不到位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等问题,既注重对党员全方位、经常性的激励关爱,又注重对生活有困难、思想上有包袱的党员实施重点帮扶,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费的政治功能,加强经常性帮扶慰问,在遭受重大灾害和党员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要即时慰问帮扶,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八、建强基层党支部。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构造党员教育管理的”港湾“。优化党支部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对支部委员会设置不规范、隶属关系不明确、管理范围划分不科学的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整。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支部工作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保障政策,保证每个党支部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