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用户使用协议一、释义:本服务条款系单位用户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供的网络服务所制定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本使用协议列举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单位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详细条款。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您使用网络服务前请详细阅读本协议,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您可选择放弃本服务。当您提交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后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使用协议的所有条款并严格遵守,如遇纠纷,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实行抗辩。 二、著作权声明: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相关著作权、专利权及其它任何所有权或权利,均属南京市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任何人或用户均不得擅自下载、复制、传输、改作、编辑,否则应负所有法律责任。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拥有向用户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并储存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的所有权。三、主体的确认和接纳:1、本协议书当事人一方为提供“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网站“)网络服务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方“) 。2、本协议书当事人另一方为申请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使用网络服务的单位用户(以下简称“单位用户“) 。3、本协议书为明确双方主体在提供或接受“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络服务事项
3、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4、这些条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作相应更新,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 本网站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您可随时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修改后的任何条款,可以主动至相关经办部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权限;如果用户继续选择使用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其修改。四、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1、主办方有权对网上办事申请单位用户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用户予以分批授权,开通网上办事业务相应权限。2、若单位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暂停或注销其单位用户资格。3、主办方承诺对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事项实行免费服务。4、主办方
4、有责任维护好网站的正常运行,但对于用户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服务时,因设备故障、 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负责任。5、主办方可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及业务发展对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和内容进行适时调整,具体服务项目以主办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6、主办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网站服务的规定及其条款,并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但应及时通过网站通知单位用户。五、单位用户的权利和义务:1、已办理网上注册的单位用户如需开通网上办事业务,应按照主办方的要求提交申请,通过主办方所属经办部门的资格审核后,即可开通相应服务。2、基于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大多涉及单位用户的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提供详尽、准确的单位资料,
5、特别是经办人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业务前台办理变更手续。3、单位用户密码使用及安全。(1)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后,单位用户应维持密码的机密安全,并对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主办方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单位用户须保证相关操作内容已经得到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并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保证所有的操作内容已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将由单位用户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3)单位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
6、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否则主办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将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4、单位用户必须承诺在接受或使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时应遵循如下:(1)遵守国家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2)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3)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触犯法律法规、妨碍社会治安、涉及淫秽色情的信息。(4)不得利用网站传输和发布侵犯他人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造谣中伤、骚扰恐吓性的信息。(5)遵守网站公布的所有网上办事规定、相应条款和解释。(6)符合网站服务内容所需具备的各项资质和条件。(7)保证传输和发布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符合诚信原则。(8)不得恶意干扰网站的正常运行。(9)单位用户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须承担全部责任。六、本承诺书在单位用户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除明示外,本协议书一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