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务公开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增加全局党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一、公开的内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决议。2、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及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总结等。3、局党组研究、审查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部署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4、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5、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新党员、党内奖惩措施及决定等重要问题 6、按干部管理权限,局党组讨论
2、干部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调配、奖惩以及工作调整、职称评定、职工退休等重要问题。7、涉及全局性,由局党组讨论研究的重大经济活动。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调查、处理或移送、结论等。9、局党组研究决定的群团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10、其它必须公开的党务工作。二、公开的原则1、按照党章和其它党纪党规的规定,进行依法依纪公开的原则;2、联系广播电视部门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3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4、便于党内外群众监督的原则。三、公开的时间和形式1、公开的时间:实行每月定期公开,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公开。2、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网络公开,充分利用局域网,实行网上公开。二是通过公开栏公开,通过设置公开栏,及时对有关公开内容张贴、公示。四、公开的程序凡需统一公开的党务工作,由局政工科将应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等,报局党组书记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