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宠物领养协议甲方( 送养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乙方( 领养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被领养的狗狗资料: 品种:博美(白色) 名称:小雪球 性别:公 健康程度:良好年龄:2 个月免疫:否办证:否绝育:否驱虫:否是否接受过狂犬疫苗:否本着为一条生命负责的态度,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 注:文中出现的“小雪球”无特别说明均指被领养宠物,即甲方送养的宠物。一、 甲方将小雪球免费送给乙方领养。二、 乙方自愿接受领养甲方宠物小雪球,并保证有经济能力饲养该宠物。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在乙方接受宠物小雪球之前,应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活动空间,保证其健康。(二)
2、 、向乙方如实告之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三) 、为乙方喂养以及领养提供其他必要的咨询和协助。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在接收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宠物小雪球的健康状况、性格和爱好等真实情况。(二) 、不得抛弃、虐待所领养宠物小雪球。(三) 、尽量为小雪球提供狗粮、窝及宠物专用的生活用具、玩具等。提供洁净的饮用水等。(四) 、定期为小雪球沐浴、注射疫苗、驱虫,不得使用洗衣粉等有害物质清洗小雪球。(五) 、在必要时,为小雪球提供医疗措施。(六) 、未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小雪球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更改小雪球名称。(七) 、甲方需要探望宠物小雪球时,乙方不得借口拒绝,如甲方要求在深圳探望,乙
3、方应将小雪球送交甲方。乙方将小雪球送交甲方探望的情况下,探望频率超过二月一次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要接回小雪球饲养时,乙方不得拒绝,并应当在深圳交接,甲方不得以接回饲养为由未经乙方同意长期(长期指 2 周以上)滞留小雪球。(八) 、不得给小雪球实施不人道且不必要的手术,如:绝育、去爪,拨除犬齿,及截耳断尾等。(九) 、带小雪球出门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如拴好牵引绳,不得遗失,逃走。(十) 、小雪球年迈之日经甲方同意可执行安乐死,但不得抛尸、食用或者变卖。(十一) 、乙方应不定期向甲方通报小雪球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事项,并不得隐瞒,如有隐瞒,可视违约。(十二) 、乙方在领养期间,如果自感做不到以上其
4、中任何一条义务,可以无条件、及时将健康干净的宠物返还给甲方,这样可以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五、 交付及风险转移(一)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小雪球交付后,甲方不得无故撤销乙方饲养权。亦即小雪球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悉心饲养。(二) 、小雪球交付后,由于小雪球侵袭等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三) 、甲方若不交付小雪球,乙方可以要求其交付。六、 违约责任(一) 、若乙方不按规定履行领养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收回小雪球。(二) 、若乙方虐待,弃养小雪球,甲方可以收取 5000 元违约金。(三) 、若小雪球由于乙方原因身亡的,甲方有权收取 1000 元违约金。小雪球年迈自然死亡以及年迈时双方同意的安乐死不受此限。七、 补充条款(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有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 、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为小雪球的健康生活着想,友好态度协商解决。(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以送养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案。(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