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XXX 学校二一四年九月XXX 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 成果,积极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和 “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l学校因违反义务教育法,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致使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耍实行责任追究。2控辍保学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组织学习宣传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力,师生知晓率未达到要求的。(2)对县政府、县教育局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的。
2、(3)“两基”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执行定期自查、汇报制度不及时的。(4)未积极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劝返辍学生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5)驱赶或变相驱赶学困生导致学生辍学的。(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7)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除或劝退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8)在 控 辍 保 学 工 作 检 查 中 ,隐 瞒 事 实 、弄 虚 作 假 ,造 成 影 响的。(9)上报开学统计报表、控辍保学报表、材料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影响的。(10)控辍保学工作方面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3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1)诫勉谈话;(2)通报批评;4在 控 辍 保 学 工 作 方 面 存 在 问 题 ,但 未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事 后又 能 及 时 主 动 纠 正 错 误 行 为 的 ,可 以 酌 情 减 轻 或 免 于 追 究 责 任 。5凡 被 追 究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同 时 取 消 当 年 度 各 类 评 优 、评 先 资格。6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重大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