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 )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 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 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
2、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 (以下简称评审办 ),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 范 围 第六条 在 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 5 万 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 2 万 m2以上的群体工程; 2 3、建筑面积 在 4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 5000m2(县、市 4000m2) 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工业建筑; 5、工程造价在 10
3、00 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 15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 2500 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 项目。 第七条 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 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 :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 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 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 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六、使
4、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 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 3 年,一般3 项目不得超过 2 年。 第三章 申 报 第九条 省优质工程申报条件如下: 一、工程项目 已列入各市州创优计划,创优工作应事先策划,编制策划方案和质量通病防控措施。住宅工程项目还需制定住宅工程项目常见 工程 质量问题 专项治理 方案并实施; 二、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三、工程按建筑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和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并 已 评为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 五、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 已 评为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六、工程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施工,并完成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的要求,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七、工程 已 评为市、州优质工程; 八、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以上的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九、住宅小区(组团)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6、 4 1、住宅小区(组团)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 2、住宅小区(组团)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 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十、住宅初装修工程的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楼地面、墙面、天棚、厨房、卫生间和其它部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条件; 第十条 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除总承包单位外,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 2 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包企业 (或建设单位 )签订了分
7、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 20%以上; 3、完成 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十一条 申报程序: 具体 申报时间:每年 5月 31 日前 。 申报 项目为 上年度 12 月 31 日前竣工验收并在申报前备案的工程 。 第十二条 申报省优质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如两家及以上承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群体、住宅小区(组团)等有多家主承建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申报。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其它行业申报5 省优质工程,应经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推荐。特殊情况,施工企业可直接向省 优质工程 评
8、委会申报。 第十三条 省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程序和申报要求。省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分为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两部分。拟报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由申报单位进入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评优窗口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 详见附件一) 第 四 章 核 查 第十四条 每年 6月份,评审办组织专家 分 组逐项现场核查。 工程 现场 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为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省 优质工程 评委会负责组织核查组对申报的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 核查并评分确定其推评资格 ( 具体核查 评分标准详 见附 件 3),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施工企业对工程概况 ,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9、,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介绍; 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情况,征询建设(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核实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四、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核查组向 省优质工程 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 第 五 章 评审及奖励 6 第十五条 提交省优质工程评委会评审,网上公示后公布评审结果。 省 优质工程 评委会根据工程 网上 申报材料及 现场 核查情况,通过审查、讨论、评 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通过有关媒体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 优质工程 评委会从获得
10、省优质工程的大中型项目中,按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参加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 第十七条 获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申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对获奖项目的主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作为个人业绩依据。 第十八条 获奖的群体、住宅小区(组团)或联合申报的工程,由两个以上主承建单位共建的,可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第十九条 为鼓励企业 积极创省优质工程,提倡建设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机构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企业创省优质工程。各地、 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 六 章 纪 律 第二
11、十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同时对 报送虚假资料的单位, 给予取消该申报企业连续两年申报资格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获得“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称号的工程在保修7 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投诉或因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经核实,将 取消“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称号,收 回证书奖杯。 第二十二条 各地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三条 评审专业核查组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约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查、评审专家取消
12、复查或评审资格,建议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获省优质工程奖的名义进行宣传。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全省。 第 七 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省 建设 优质工程 评审工作流程及资料要求 附件 2: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申报表 附件 3: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核查评分标准 8 附件 1: 省优质工程 评审 工作流程及资料要求 一、工作流程 登 录 网 站 评 优 窗 口 填 报 相 关 信息 及 上 传 文 件下 载
13、 打 印 申 报 表市 州 单 位 推 荐 盖 章报 送 省 评 审 办市 州 推 荐 单 位 初 审是 否 符 合评 审 范 围是否申 报 系 统 中 驳 回 申 报 要求 , 并 通 知 相 关 单 位现 场 专 家 组 核 查资 料 是 否 符 合 评 审 条 件否是申 报 系 统 中 驳 回 申 报 要求 , 并 通 知 相 关 单 位是质 量 是 否符 合 要 求是否申 报 系 统 中 驳 回 申 报 要求 , 并 通 知 相 关 单 位评 审 办 网 上 审 查现 场 核 查 专 家意 见 汇 总 整 理是 否推 荐 评 审 会评 审 办 专 家 复 审否申 报 系 统 中 驳 回
14、 申 报 要求 , 并 通 知 相 关 单 位是评 审 会评 审 会 讨 论否申 报 系 统 中 驳 回 申 报 要求 , 并 通 知 相 关 单 位是评 审 结 果 公 示9 二、资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上传 资料 从评优窗口登陆,对照填写申报信息或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 jpg 格式。(所有扫描文档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扫描应设置高品质 ,工程质量细部照片分辨率不低于 1920 1440。单个上传文档大小应小于 5M)。 1、湖北省建设 工程楚天杯申报信息; 2、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 3、 市、州优质工程证书; 4、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5、 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
15、附文字说明的彩照 8 10 张。 6、 拟申报国优、鲁班奖的工程应附 10 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盘 1 张; 7、 申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申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申报资料时上传)。 (二)纸质资料 在管理系统内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评审办:湖北省建设 工程 楚天杯申报表(附件 2)一式二份。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1、凡需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必须齐全。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10 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实际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上传的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真实、清晰,容易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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