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1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2011 年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省局“质量兴省落实年”的工作目标, “从 严 治检 、强 化 监 管 ,统筹兼
2、顾、全面履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 90周年,为顺利实施质监系统“十二五”规划,促进全省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廉洁从政的工作氛围,这是质监系2统各级领导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牢
3、固树立“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的理念,倡 导高度负责精神,培养严以律己作风,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作为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要安排两次专题学习。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 1 至 2 次廉政党课制度,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继续开展好 7 月纪律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省局每月一次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日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实效。要大力宣传质监系统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办好
4、反腐倡廉专栏,畅通“12365”群众监督渠道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各单位、各部门今年内至少创建一个廉政文化示范点。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把制度贯穿于质监部门履行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3质量安全监管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全过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财,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
5、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使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合力要以“创先争 优” 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基 层各级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理论中心学习组等制度,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力。特别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决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 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办法等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规则、
6、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工作管理规定、 云南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匡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逐步推行党务公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4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意见,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和非法活动。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
7、证党的方针政策政令畅通。要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坚决反对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铺张浪费等问题,真正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党性强、作风正、讲学习、讲政治、讲大局,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坚强战斗集体。四、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要坚持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定期进行廉政风险分析,把监督贯穿于质监工作各项权力行使的
8、全过程,确保监督到位有效,严防监督缺位错位和工作失察、监督不力问题的发生。一是加强对廉政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8 严禁、52 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廉洁从政。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核查评审权力5运行的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现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工作规定和工作流程,强化对行政权力行
9、使的有效监督。在行政许可及认证认可工作中严格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制度,继续执行好“一表、一 书” 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改 进行政许可审批规程,在符合限时办结的情况下,完善行政许可须向社会公示、业务部门研究、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机制,使行政许可更加公开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检验(检定、检测)权行使的监督。各技术检测机构,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情况建立从抽样、接样、检验(检定、检测)到检验(检定、检测)报告出具的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确保检验(检定、检测)报告合法、真实、有效、科学,坚决杜绝无法定资质出具检验报告的情况。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行政执法权的
10、行使是全省质监系统履职风险较高的重点环节,要全面落实“从 严 治 检 、强 化 监 管 ,统筹兼顾,全面履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总体工作要求,树立有效监管就是为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最好的服务的观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认真执行重新修订的云南省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云南省质量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质量监督行政案件开门审案若干规定等规定,继续执行好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卡制度,坚决杜绝“罚过 放行、 罚后不管” 的做法。要 认真执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管“一会四书” 制度(试行)的通6知,即: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有关行政执法、管理、检验以及行业管理专家和
11、企业代表参加的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分析会;向企业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出产品质量问题报告(通报)书(或产品质量问题专报);向下级质监部门发出产品质量整治督办书;向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企业对质监部门承诺的企业产品质量整改承诺书。要认真执行、严格坚持案审分离制度,坚决杜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由领导个人代替集体案审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对于行政复议不予支持的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批评与
12、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各级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对下一级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党组成员每年要参加两个以上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六是加强巡视监督。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为切入点,以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为重点,年内安排对 45 个单位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监督检查,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重点是“ 一把手” 监督,切 实加强质监系统各 级领导班子建设。七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个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的监督。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7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
13、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要求,主动、如实报告有关规定内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职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谈话制度。八是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实施质量兴省、标准化战略、全系统检测能力提升 3 年行动计划、省级监督抽查等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大额度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强化对重大工程
14、建设项目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强化监督。五、继续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认真落实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继续做好今年“金色热线” 上线 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切实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重点治理庸、懒、散,治理庸提能力,治理懒增效率,治理散正风气。最大限度地简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效能,为广大人民群众、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按照国家总局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行网上审批的工作力度,建立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省局政务服务中心、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服务窗口要巩固完善行政审批集8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
15、要切实履行集中审批的职能”, “要严格按照 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尽量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并向办事窗口充分授权,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政务中心和业务部门两头受理的情况。要不断规范和提高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水平,做到职能到位、运作有序、服务规范、运转高效。各州市局、县区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好落实。要用“创先争优” 活动引领窗口建设,创建更高标准的文明窗口,争当更加优秀的窗口服务文明标兵,省局要为全系统做出表率,确保权力依法、公正、阳光、透明运行。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
16、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法执纪中的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二是继续深化“小金库” 专项 治理。 三是 深化开展庆典、研讨 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牌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之机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
17、9理办法。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五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的通知。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问题。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要建立完善走访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制度,充分发挥行
18、风监督员、党风廉政信息员的作用,定期不定期掌握人民群众、企业及相关部门对质监工作的意见、需求,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坚决纠正涉企的乱办班、乱发证、乱服务、乱收费、乱发牌匾等行为。严肃查处检验检定检测机构违背自愿原则、利用强检和法定检测职能或行政影响力变相强制企业进行有偿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或收费后违背约定少服务,甚至伪造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为技术服务对象的不正当行为提供庇护等行为。明令禁止、坚决查处执法稽查中收取暂扣款的行为。加强对学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不断建立健全防治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行风建
19、设监督员、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强化社会监督,10内部监督,积极做好当地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促进质监系统行风进一步好转。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认真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
20、,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今年要做到“五个严肃查办”:一是 严肃查办发 生在领导机关和 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三是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定、现场核查评审、名牌产品评价、组织人事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假冒伪劣产品充当“保 护伞” 的案件;五是严肃查办挤 占挪用、截留贪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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