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学 院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考 核 登 记 表姓 名 班 级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活动内容主要工作及体会(可附页)实践单位考核意见公 章年 月 日分团委意见公 章年 月 日备 注说 明:1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必须在一周以上。2考核登记表必须认真、如实、清楚地填写。3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4.未参加企事业单位实践的同学,可以以社会观察、社会体验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则无须实践单位考核,提供个人考察日记、体验报告等图文资料和成果即可,分团委以此作为考核凭据对其进行认定。共青团 XX 学院委员会制XX 学 院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守 则1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走出校
2、门,深入社会,接受教育,增长才干的有效途径,所有在校学生都应积极、认真地参与。在实践期间,应严格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时时处处以大学生应有的形象要求自己,自觉维护 XX 学院的荣誉和利益。2要处理好与实践单位的关系。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实践单位的安排,维护双方的团结和友好关系,不得提出无理要求。3在实践过程中,要把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作为活动的前提,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沉着应对。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无保障的地方,严禁野外游泳和用火,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严禁包租非客运中心车辆和搭乘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外出活动。因个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虚心向群众学习,待人接物热情有礼貌,注重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5尊敬带队教师,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团队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如发生矛盾,应妥善解决。6在实践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征得带队教师或实践单位的同意。7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屡犯者,带队教师或实践单位有权暂停其实践活动,并及时向校团委报告。共青团 XX 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