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9新市民证件业务邮政速递业务操作指南一、居住登记业务(一)根据佛山市新市民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当场应核验资料并发放居住登记回执,若不能当场发放的,应提醒新市民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或通知领取居住登记回执。(二)新市民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步骤如下:1.新市民提交资料后现场填写邮寄快递单,流管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将寄件人存根交于新市民留存;2.流管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后,通知邮政速递投递员上门到流管站进行证件交接;3.邮政投递员取件后提前通知新市民,将居住登记回执送到新市民登记邮寄信息的地址;4.新市民现场签名并付相应邮寄费用。对投递失败的证件,退回受理的流管站。流
2、管服务站实行“每日两寄 ”制度,即上午 11:30 与下午 5:00统一将邮寄单张寄出。二、居住证业务(一)首次申领、补领、换领1、根据 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佛山市新市民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符 合 条 件 的 ,在规定时间内核 实 申 领 人 提 交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并 制 证 ,受理后当场发 放 佛 山市 居 住 证 受 理 凭 证 ,补 领 、换 领 居 住 证 的 ,需缴纳 20 元工本费,并提醒新市民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或通知领取居住证。2、新市民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步骤如下:(1)询问新市民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2)流管工作人员在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
3、合信息系统(一级库)“邮递信息 录入” 中录入新市民的收件信息;(3)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制证后,通知邮政速递投递员上门到各区制证中心进行证件交接;(4)邮政投递员取件后提前通知新市民,将证件送到新市民登记邮寄信息的地址;(5)新市民现场签名并付相应邮寄费用。对投递失败的证件,退回制证中心。(二)签注、变更地址1、根据佛山市新市民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办理居住证续期签注且地址未变更的,受理窗口应当在收到签注申请后当场办结签注手续;地址变更的,受理窗口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并办结签注手续,并提醒新市民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或通知领取居住证。2、新市民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的,步骤如下:(1)询
4、问新市民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2)流管工作人员在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级库)“邮递信息 录入” 一栏中录入新市民的收件信息;(3)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制证后,通知邮政速递投递员上门到各区基层流管服务站进行证件交接;(4)邮政投递员取件后提前通知新市民,将证件送到新市民登记邮寄信息的地址;(5)新市民现场签名并付相应邮寄费用。对投递失败的证件,退回各区基层流管服务站。三、出租屋登记备案业务(一)根据佛山市新市民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窗口办理的当场发放出租屋房屋备案(登记)证明,网上申请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业务的,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或通知领取居住证。(二)选择邮政速递
5、服务的,步骤如下:1、流管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制证后,按网上填报的邮寄信息填写邮寄快递单, 寄件人存根放于流管服务站留存;2、通知邮政速递投递员上门到各基层流管服务站进行证件交接;3、邮政投递员取件后提前通知新市民,将证件送到新市民登记邮寄信息的地址;4、新市民现场签名并付相应邮寄费用。对投递失败的证件,退回各基层流管服务站。服务时限及收费方式:区域 范围 邮寄时限 项目 结算方式 备注居住登记、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变更等证到付款18 元 /个窗口受理居住登记、首次申领、变更等证到付款18 元 /个网上申请佛山市 全市五区 出证后 1-2个工作日出租屋备案登记业务证到付款18 元 /个网上申请备 注 :寄 往 广 东 省 内 佛 山 市 外 的 地 址 收 费 标 准 不 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