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第 1 页 共 5 页 版本号:第二版(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建设工程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第 2 页 共 5 页 版本号:第二版(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建设工程检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鉴定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
2、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做好该工程鉴定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的鉴定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评估内容11 工程概况:序号 工程名称 结构型式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其他工程概况:12 评估内容及目的:序号 工程名称 评估依据 评估内容 评估目的备注:对于采用可靠性鉴定标准的应在评估目的中给出双方初步约定的合理目标使用年限,对于不能满足初步约定的合理目标使用年限需降低时,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其他评估内容及目的:第二条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第 3 页 共 5 页 版本号:第二版(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21 工程
3、勘察、设计、图审、施工质量监督及材料检测资料;22 建筑使用过程中改造情况;23 其他资料。第三条 乙方按照下列进度完成评估并提交成果31 甲方准备工作完成并按照合同第 4.2 条要求支付鉴定费用后,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进场评估;32 现场评估完成后,乙方一般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33 评估成果提交三份;34 工程现场评估时间以甲方准备工作完毕后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电话或者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均可)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委托内容变化、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须提供书面文件),工期顺延。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4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评估费 元(人民币),
4、大写 (包括鉴定和检测费),支付方式 ;42 合同生效时,先预付 元作为定金(取报告时转为评估费用),余额在取报告时一次付清。备注:取费标准参照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费2001113 号)执行。第五条 双方责任51 甲方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及时提供已有工程相关资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资料的不实引起鉴定结论的误判,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512 甲方应按乙方鉴定方案要求布置现场;若房屋评估现场需要检测仪器设备看护及现场协调,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513 甲方派人员协助乙方与有
5、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评估现场条件(包括鉴定所需的水、电源及登高工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14 维护乙方提交的评估成果,不得超出甲乙双方约定的评估目的,不得擅自修改、转让;515 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现场检测过程中(按照鉴定方案)造成的构件局部损害(不影响原有结构的安全性)进行修补,如不及时修补,造成构件的耐久性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16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52 乙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第 4 页 共 5 页 版本号:第二版(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521 派工程技术人
6、员按委托协议书要求和鉴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初步明确鉴定方案;522 在鉴定前,提供书面鉴定方案(对于简单项目可以口头布置方案),鉴定方案作为合同附件;523 根据方案进行评估,按委托协议书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合同规定的进度开展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的出具鉴定报告,并对其质量负责;524 接受委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的履行:(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取得方式不合法,(2)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甲方不能提供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材料的,(3)发现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身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4)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5)其他致使鉴定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525 讲究职业道德
7、,端正经营作风,评估成果应满足规范的要求;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由于甲方原因未按鉴定方案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以及未按第 4.2 条及时付款等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62 乙方按照委托协议书及本合同要求提交甲方评估报告时,甲方必须付清余款。第七条 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其它事宜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 合同签定地点: 昆山市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昆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第 5 页 共 5 页 版本号:第二版(2012 年 1 月 1 日启用)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 108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15337电话: 电话:051257771009传真: 传真:05125777112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昆山建行玉龙分理处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32201986443050862454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