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张扬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0 楼 3001 室 邮编:200122 联系方式:400-672-9900搜索引擎优化技术服务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服务方):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的法规的基础上,经平等协调,就搜索引擎优化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并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责任:1、 所填写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发现客户资料不真实,有权停止服务(服务内容见附表)。1、 合同签定之日后 5 日内付清全额。 (注:按单个关键词排名
2、分别计算在位时间和进行款项结算)2、 甲方需开放网站 FTP 供乙方维护排名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 FTP 保密承担责任。若 FTP 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 FTP 关闭导致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3、 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优化排名的网站内容、结构需具有唯一性,不要拥有多个内容、结构相似度 60%以上的网站,搜索引擎会误认为是抄袭行为而致使排名不成功,此种情况的发生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乙方完成排名处理。4、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站不含有、不添加任何非法内容。并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完 全符合所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如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并不退还
3、任何已收费用。乙方责任:1、 乙方在签定合同并收到款项后保证最迟完成期限为:半年以上网站三个月内排名服务到位;半年以内新站四个月内排名到位。到期排名未到指定位置,乙方全额退款给甲方。2、 乙方保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3、 考虑到搜索引擎优化技术存在此消彼长、相互竞争及搜索引擎自身的排名机制和策略有可能进行调整,包括不同数据库更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而乙方跟踪调整需要一定的维护时间,所以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甲方网站指定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排名出现波动或未在指定排名位置。若连续超过 45 天未在指定位置,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按每个关键词实际在位的时间进行结算。4、 在服务期间,甲方若
4、需对所作优化排名的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量是否会影响排名事宜,若甲方自己改变网站内容、构架等方面造成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二、违约责任: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 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的用户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乙方造成原因(如不按合同履行办事)则由乙方负责。4、 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三、合同附则:、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张扬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0 楼 3001 室 邮编:200122 联系方式:400-672-99001、 如需停止
5、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2、 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是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提高甲方的费用标准。3、 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请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四、次年续费:1、 为了便于乙方技术处理,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续签合同,并于服务期限结束前十天内支付乙方相关费用。2、 若甲方未提前三个月续签合同,乙方视甲方为放弃续签处理。甲方若逾期继续使用乙方的服务,价格按市场价执行。五、服务项目:本合同服务项目详见(搜索引擎优化服务登记表)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本协议项
6、目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_ ,有效期从_ 年 _ 月 _ 日至每个关键词排名在指定搜索引擎快照前十名累计天数达到365 天为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单位: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网址: 联系电话:021-58356486地址:上海市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001开户名: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招行上海分行东方支行帐号:096783-213082014410001甲方: 乙方: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搜索引擎优化服务登记表名 称 联 系 人地 址 邮 编网 址 E-mail电 话 传 真在线 MSN 在线 QQ网页描述 在符合搜索引擎条件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关键词 排名位置 价格(元/年) 备注关键词及排名位置 Google 快照前10上海美橙科技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张扬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0 楼 3001 室 邮编:200122 联系方式:400-672-9900Google 快照前10百度快照前 10百度快照前 10百度快照前 10备 注 注:传真件视原件一样有效!客户类别: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 个人用(身份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