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学校食堂承包准入制度一、承包经营食堂的个人,必须有合法身份,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人要求和食堂经营管理要求,有合法有效的经营手续,证照齐全。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必须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卫生安全常识。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有效的防护,自觉保持服务形象。三、食堂锅炉工必须具备有效合法的资质证书,符合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方可招聘使用。四、食堂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工具、容器、柜橱符合卫生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招聘符合规定要求方可经营服务。五、食堂从业人员由食堂承包人按要求招聘,各种必须证件上报学校存档备查。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羊册镇中心学校2008 年 3 月2 羊册镇中心学校食堂经营准入制度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健康和学校的稳定,促进饮食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准入制度的含义饮食经营准入制度就是为了保证进入学校饮食服务市场的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的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诸方面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市场的需要而设定的有效制约机制和监督制度。我校实施饮食经营准入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优化饮食环境、合理配置饮食资源,不断满足学校饮食市场的需求,建立健康、有序、安全的竞争机制。通过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从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
3、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方面全面比较,从而择优选定,避免暗箱操作,使进入学校市场的饮食经营者的服务管理水平达到符合学校发展的需求。二、准入的基本条件 1、要有为学生饮食服务的思想意识及奉献精神,讲求社会效益,实现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理念。2、要有学校饮食工作的经验,具备 2 年以上经营餐饮业的经历和经验。 3、具备餐饮业相应的资质证件和管理经验与技术。 4、具备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经济实力和周转资金。3 三、准入的程序1、一级准入的程序(1)学校根据餐饮需求状况制定经营范围、条件、任务、原则、要求等。(2)由学校分管副校长组织后勤处发布招标广告,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伙食管理委员
4、会人员组成。(3)应标单位报名,并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法人资格证书、保证金等)(4)后勤处对应标者材料初步审核并提出符合条件的应标者名单,报评委会。 (如应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调研等)(5)评委会根据要求进行评审,审阅材料、测试答辩(基本饮食卫生知识、主厨现场操作表演,法律知识考试等) ,最后排出名次,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6)校长办公会研究,宣布中标者。2、二级准入的程序各餐饮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参照一级准入的程序自行实施。四、合同的签订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后勤处代表学校与中标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安全、卫生、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合同的试用期限一般
5、为 1 年,试用期满后,经评估合格的,可4 签订正式合同。五、准入的管理1、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后勤处具体组织实施。对于实施一级准入制度的食堂(即:学校整体对外承包或外资建设的食堂) ,由后勤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对于实施二级准入制度的食堂,实行归口管理,由各餐饮单位具体负责,但须上报后勤处审批。2、严把卫生准入关。饮食经营业主所经营食堂的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经学校验收合格,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并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尚未达到要求的食堂,应要求限期达标。3
6、、严把质量准入关。根据食品卫生法 、 产品质量法 、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行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不得开业。4、全面推行大宗食品原料招、投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各饮食业主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质量合格、卫生合格的食品原料。5、饮食经营业主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服务、采购等由后勤处和各餐饮单位负责进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5 对不负责任的经营业主要及时进行更换,发生事故的应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6、对于已进入学校而未按制度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按上述原则补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于被准入的经营单位,
7、要自觉服从学校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努力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增加花色品种,降低饭菜价格,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注重科学营养配餐。要设爱心窗口,有免费汤、佐料等。切实做到让学校师生满意,让学生家长放心。六、准入的退出1、退出的基本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实行退出机制。(1)对准入后不具备经营条件或不听从学校正当管理的,学生意见大以及屡屡出现问题、不彻底改进的经营业主;(2)对“层层转包”的;(3)若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 29 人(含 29 人)以上的;(4)由社会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含投入设备) ,并由投资方承包和买断多年食堂经营权的,对违反国家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管理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听从学校正当管理的,屡屡发生问题不予改进的,经营管理不善的以及学生意见较大的食堂、餐厅,学校可依法逐步收回经营权、给予其经济补偿或对其经营权实行“返租”6 的方式解决。2、退出的程序(1)后勤处依据退出的基本条件及日常管理情况,提出退出的意见和建议。(2)组织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3)后勤处进行情况汇总,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4)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向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5)根据情况通报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6)若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解决,进入法律程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羊册镇中心学校 2006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