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第一条 为保证玻璃幕墙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特制定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第二条 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 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02-2003 的规定,玻璃幕墙属于易于替换的结构件,玻璃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属二类,其设计使用年限为 25 年。第三条 玻璃幕墙设计基准取为 50 年。1、本工程玻璃幕墙基本风压取KN/m2,地面粗糙类别取类,风荷载设计值为:KN/m2;墙角区KN/m2;2、本工程玻璃幕墙抗震按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 0g;3、本工程玻璃幕墙杆件,采用(铝合金、耐候钢、彩色钢板等) ,其强度标准值为:N/mm2
2、;4、本工程玻璃幕墙玻璃采用玻璃(浮法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玻璃+玻璃的夹层玻璃、玻璃+玻璃的中空玻璃)其强度标准值为N/mm2;5、本工程拉杆采用(牌号)不锈钢,其强度标准值为N/mm2;6、本工程拉索采用(牌号)不锈钢纹线,其破断拉力为N/mm2;7、本工程点式配件,采用(牌号)钢爪、(牌号)连接件、(牌号)吊夹。其材料强度标准值为N/mm2。第四条 玻璃幕墙使用耐候性材料,除不锈钢外,均进行表面处理。1、本工程杆件使用的铝合材料,经阳极氧化处理,膜厚 AA级(复合膜级) (氟碳喷涂 涂,膜厚um) (静电粉末喷涂,局部膜厚 20umT120um)2、本工程杆件使用彩色钢板冷弯构件,
3、采用外用聚酯(硅改性聚酯、外用丙烯酸) ,涂层厚度20um,塑料溶胶,涂层厚度100um。3、本工程杆件使用耐候钢。4、本工程杆件使用钢构件,采用聚酯(丙烯酸) ,涂层厚度um。第五条 本工程玻璃幕墙采用:1、浮法玻璃2、钢化玻璃3、半钢化玻璃4、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真空磁控溅射法生产工艺、在线热喷涂生产工艺)5、低辐射镀膜玻璃(真空磁控溅射生产工艺、在线热喷涂生产工艺)6、夹层玻璃(浮法、钢化、浮法镀膜、钢化镀膜)7、中空玻璃(浮法、钢化、浮法镀膜、钢化镀膜)第六条 本工程玻璃幕墙采用:1、构件式(单元式)玻璃幕墙;2、明框(内侧装玻璃、外侧装玻璃)玻璃幕墙;3、隐框(内嵌式、外扣式、外挂内装
4、式、外挂外装式、外顿式、外插式)玻璃幕墙。第七条 玻璃幕墙防雷采用金属杆件与已和主体防雷体系连通的预埋件后设锚板(例如用膨胀螺栓固定描板) 连接的方式。本工程控制静电等级为 级。第八条 玻璃幕墙层间防火隔断采用在 1.5mm 厚钢板上设置 100mm厚防火棉。第九条 玻璃幕墙为围护构件,不能承担建筑物上(除玻璃幕墙自重以外的)竖向荷载。第十条 玻璃幕墙周围建筑物改扩建时,应将风环境改变对玻璃幕墙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一条 玻璃幕墙应按设计的规定正常使用,并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不得在玻璃幕墙上施加设计以外的任何荷载。点支承幕墙的支承装置只用来支承幕墙玻璃和玻璃承受
5、的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不应在支承装置上附加其它设备和重物。2、进行室内装修时,室内装修分格应与幕墙杆件协调(不得在玻璃部分分格) ,并且与玻璃幕墙杆件间留变形缝,用密封材料填缝,不得紧靠幕墙杆件。3、不得在玻璃幕墙表面上设霓虹灯、招牌及广告。4、窗帘盒不得固定在玻璃幕墙上,窗帘应距玻璃幕墙一定距离,窗帘材料应为纯棉,不能使用化纤材料。5、在距玻璃幕墙 2m 范围内不得敷设埋入地下的上、下管道及其它金属管线,以避免反击。6、在楼板外缘应设踏脚线,防止物件滚动撞击玻璃幕墙。7、不得随意将玻璃面板明框改为隐框(隐框改为明框)或更换为石材面板。不得随意改变幕墙分格。8、不得随意在玻璃幕墙上添加遮阳设施。
6、不得穿越玻璃面板设置金属管线(合理设置穿越玻璃幕墙的金属管线要有防雷设施) 。9、不得将污水或其它含有害物质的水向玻璃幕墙排放。第十二条 清洁房间时,不得使用水冲洗,以免水流入防火隔断,使防火棉失效。第十三条 在屋顶(及有防雷设施处)设置广告牌时,应保护好幕墙防雷体系。第十四条 对玻璃肋玻璃幕墙玻璃肋之间,张拉索杆点式玻璃支承结构之间不得设置其他设施。第十五条 不允许用硬物刻画或磨擦玻璃镀膜面层及金属杆件涂漆(镀膜)表面,伤害其表面。第十六条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交工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制订幕墙的保养、维修计划与制度。第十七条 玻璃幕墙的保养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应根据幕墙面积灰污染程度,确定清洗幕
7、墙的次数与周期,每年应至少清洗 1 次,清洗镀膜玻璃膜面时不允许使用清洗液,必须用柔软、纯棉布擦试。2、清洗幕墙外面的机械设备(如清洗机或吊篮等)应操作灵活方便,以免擦伤幕墙墙面。第十八条 玻璃幕墙的检查与维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当发现螺栓松动应拧紧或焊牢,当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2、当发现玻璃松动、开裂、破损、中空玻璃空气层结露应及时修复或更换;3、隐框玻璃幕墙更换玻璃应用固化期满的组件更换,不得直接在玻璃幕墙上更换;4、当发现密封胶和密封条脱落或损坏,应及时修补与更换;5、当发现幕墙构件及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措施加固修复;6、定期检查幕墙排
8、水系统,当发现堵塞,应及时疏通;7、当五金件有脱落、损坏或动能障碍时,应及时进行更换和修复;8、当遇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加固;9、对张拉索杆的张拉力每年(大风或地震后)应检查一次,如低于设计值,应补充张拉到设计值。对索(杆) 、钢爪、连接件检查其锈蚀并及时处理或更换;10、对张拉索杆结构依附的锚定结构(主体结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其是否有异常(开裂、挠曲等) 。11、对防火膈断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防火棉受潮应及时更换;12、在对防雷系统接电阻每年检测基础上,对防雷系统每年检测一次,如发现杆件与主体结构不连通,应及时修理。对防雷金属
9、接闪器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锈蚀、搭接不够,应及时修理更换。第十九条 玻璃幕墙在正常使用时,每隔 5 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玻璃、密封条、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等应在不利的位置进行检查。第二十条 在对玻璃幕墙进行保养和维修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规定:1、不得在 4 级以上风力大雨天气进行幕墙外侧的检查、保养与维修工作;2、对玻璃幕墙进行检查、清洗、保养、维修时所采用的机具设备(清洗机、吊篮)必须牢固、操作方便、安全可靠;3、在玻璃幕墙的保养与维修工作中,凡属高处作业者,必须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玻璃幕墙三包(包修、包换、包赔)时间为:1、幕墙玻璃两年; 2、金属杆件十年;3、结构胶十年;4、配件、附件两年。第二十二条 玻璃幕墙三包期内,提供修理、更换用材料;三包期后按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