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范设备技术协议起草和审批流程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技术协议的起草和审批流程,确保集团公司技术协议内容完整,避免协议执行中出现异议,特通知如下:一、技术协议的内容(一)修理类、改造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概况,包括主要技术参数,存在问题2、检修项目3、更换的零部件清单4、双方的责任界限5、竣工验收6、资料交付7、施工周期8、质量保证期9、其他(二)成套设备外购、安装、调试类技术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概述、工艺过程描述及装机水平2、工艺条件及设备主要技术参数3、供货及供货范围4、甲乙双方设计联络会议及资料交付5、乙方供货设备质量及质量标准6、设备出厂交货与交
2、货验收7、出厂、包装、包装标记及运输8、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9、质量保证期10、技术培训、现场监制及售后服务11、项目进度表二、技术协议编写要求1、编写技术协议时如果有些项目不需要填写内容的,项目名称不能省略,须注明“本项无要求” 。2、修理类和改造类属于工程项目技术协议,协议中使用“甲方” 、 “乙方”用语,单台或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卖方” 、 “买方”用语。3、行文按照公司上报材料要求设置字体、行距(如标题宋体 2#字,正文仿宋 3#字,单倍行距) 。三、技术协议的审批流程生产单位负责技术协议的起草工作,审批流程:技术协议签署时,参与技术协议起草人员要在每页上小签(包括封面和签字页) ,甲方或买方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集团公司批准的高管。然后按下列要求报批:一)新建项目的成套设备、关键设备、进口设备,设备技术信息部审查后,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二)计量设备由能源与计量部审批;三)特种设备、环保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审批;四)其余设备由设备技术信息部审批。特殊情况以集团公司领导批示为准。四、此通知由设备技术信息部解释和修订,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