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桩承包合同合同编号:XC-T-01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许昌市东城区热电厂主厂房区域降水施工作业(所划定的作业内容:第四条)委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名称:第二条 工程地点:第三条 施工范围:主楼区域内的桩头。第四条 施工作业内容:1.主厂房区域桩头的破除与凿平等 。 2.所破桩头最长不得超过一米,以利于装运。第五条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干形式完成第四条施工作业内容的工作任务。第六条 工程价款:按实际完成量核算工程价款,本实际完成量是经甲方
2、现场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根数,按 160 元/根桩计算,所破桩头内多余环筋归乙方所有。第七条 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完成作业内容后,经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签证,在经营部结算所完成工程量的工资款,经领导审批后,一周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第八条 施工进度1乙方必须确保组织 16 人,空压机 四台,保证 24 小时轮班作业。2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根据该项目施工进度的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期。3因乙方人员、机械不足、管理不力,不积极轮班作业,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审批后实施,所延误的工期甲方不允许顺延。4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后续工作进度,
3、乙方应承担所延误工期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处以 1000 元罚金。5因乙方施工不力、作业人员及机械台班不足、工期延误过长,且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合同内施工任务或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本合同范围内未完成工程量价款 10%的罚金。6乙方施工工期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确定。第九条 工程质量:1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2所破桩头长度最长不得超过 1000mm,以便于装运。3桩头的凿平必须满足设计和甲方的要求。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技术或管理不力,造成工程质量无法满足本协议要求,甲
4、方将不予以验收。第十条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完成破桩根数,双方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与文明1.严格遵守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按施工平面图堆放其承担工程内容所需的材料,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教育职工爱护施工机具,搞好施工现场的整洁工作;每个人都有对施工图牌保护的义务;保证文明施工。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通道铺设及维护;现场材料必须合理堆放。乙方应做到物流有序,施工现场决不允许乱丢、乱放。生活区和工地不允许随地大小便。休息区内保持干净整洁。4.安全是工程质量进度的保证。作业
5、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5.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6加强职工成品保护教育,维护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成果。7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条文进行规范管理。8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9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操作规程,违反项目部规定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10甲方遵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组织施工技术员、安全员对乙方施工管理
6、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2)无偿提供工地临时住房、伙房、床架及日常生活用水、照明和施工用电。(3)负责施工轴线、标高控制和检查。(4)组织人员对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质量评定与验收。2.乙方职责:(1)劳动力及相应机械的组织、管理,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等工作。(2)严格按照施工规程施工,发现机械故障及时维修;承担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3)工程完工应及时清理工具、机械及剩余材料,做到工完场清。第十三条 其他1乙方必须提供所有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禁止带领与本工程无关的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童工及年老多病的人员。2所有甲方下发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进度计划、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均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本工程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4. 因甲方原因造成桩的二次破除与凿平作业,甲方将给乙方按二次凿桩计算费用。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第十五条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价款后自行失效。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