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2015.03 修订版)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 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 GB/T 4131-2014(2015.02.01 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 GB12573-2008(2008.08.01 实施,现行有效)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
2、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 20 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 12。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2水泥取样规定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 2 -规定为:A、20010 4t 以上,不超过 4000t 为一编号;B、12010 4t20010 4t,不超过 2
3、400t 为一编号;C、6010 4t12010 4t,不超过 1000t 为一编号;D、3010 4t6010 4t,不超过 600t 为一编号;E、1010 4t3010 4t,不超过 400t 为一编号;F、1010 4t 以下,不超过 200t 为一编号。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注:水泥取样时需附上相应的水泥出厂合格证二、砂、石的取样规定:依据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 14685-2011(2012.02
4、.01 实施,现行有效) ;建筑用砂 GB/T 14684-2011(2012.02.01 实施,现行有效)1) 砂、石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 400m3 或 600t 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 200 m3 或 300t 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的以一批论。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 1000t 为一验收批。2)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8 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 15 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 3 -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石子:100Kg,砂子
5、:50Kg)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三、基础回填取样规定:依据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2007 版)GB/T 50123-1999(2007 版) (现行有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80/1-2004(现行有效)1在回填前应在现场取回填材料做击实试验,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粘土:30kg;砂砾土及级配砂石:50kg)2密实度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场地平整:每层 100m2400 m 2取 1 组;B、单独基坑:20 m 250 m 2取 1 组,且不得少于 1
6、组;C、室内回填:沟道及基础,每层 20 m250 m 2取 1 组;D、其他 50 m2200 m 2取 1 组。四、钢筋原材取样规定:依据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现行有效)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701-2008(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GB 1499.1-2008/XG1-2012(2013.01.01 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GB1499.2-2007/XG1-2009(2009.09.01 实施,现行有效)- 4 -原材料取样规则:
7、1) 热轧光圆钢、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 60t 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2) 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重量不大于 60t 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3) 碳素结构钢每批由重量不大于 60t 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4) 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t。5) 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重量不得大于 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2原材料取样
8、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贷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 2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 1 个拉伸试验、1 个弯曲试验。2) 冷轧带肋钢筋:逐盘或逐捆做 1 个拉伸试验,牌号 CRB550 每批做 2 个弯曲试验,牌号 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 2 个反复弯曲试验。4)型钢:每批型钢应做 1 个拉伸试验,1 个弯曲试验。 (GB/T 700-2006)3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钢筋试样不需作任何加工。注:取样数量及长度详见表一- 5 -种类 试验项目 公称直径
9、 d (mm) 取样长度(mm) 数量 备注d25 350+2d 各 225d32 400+2d 各 2原材 拉伸、冷 弯32d50 500+2d 各 2不大于 60T 的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的钢筋为一验收批d25 400 各 325d32 500 各 3焊接接头 拉伸、冷 弯32d50 600 各 3每 3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300 个亦为一验收批d25 400 325d32 500 3机械连接 拉伸32d50 600 3每 5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 个亦为一验收批备注 钢筋原材委托时,需附上相应的钢筋出厂合证另:原材重量偏差取样要求从不同钢筋上取,数量不少于 5 支,每支
10、试样长度不小于 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 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 1%。五钢筋焊接件取样规定依据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 GB/T 10433-2002(现行有效)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2012(2012.08.01 实施,现行有效)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 27-2014(2014.12.01 实施,现行有效)1) 1闪光对焊2) 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 个接头,其中 3 个做拉伸试- 6 -验,3 个做弯曲试验。3)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
11、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 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4) 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 600 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5) 2电弧焊6)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7) 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 3 个,做拉伸试验。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 300 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 300 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
12、;当不足 300 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4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1) 当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应以 300 件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 300 件时,亦按一批计算。2) 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 3 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00mm(单边 200mm,双边即 400mm) ,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 60mm。注:具体试样长度详见表一- 7 -表一:种类 试验项目 公称直径 d (mm) 取样长度(mm) 数量 备注d25 350+2d 各 225d32 400+2d 各 2原材 拉伸、冷 弯3
13、2d50 500+2d 各 2不大于 60T 的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的钢筋为一验收批d25 400 各 325d32 500 各 3焊接接头 拉伸、冷 弯32d50 600 各 3每 3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300 个亦为一验收批d25 400 325d32 500 3机械连接 拉伸32d50 600 3每 500 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 个亦为一验收批备注 钢筋原材委托时,需附上相应的钢筋出厂合证机械连接委托时,需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六、机械连接接头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JGJ 107-2010(现行有效) ;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 JG/T 163-2013
14、(2013.10.01 实施,现行有效)1、钢筋连接接头的现场检验按检验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连续生产的 500 个为一检验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 500 个的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取 3 根做拉伸试验。2、在现场连续检验 10 个检验批,当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均一次抽样合格时,检验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 1000 个。注:委托时,需提供相应的型式检测报告及注明接头级别(具体取样长度详见表一)- 8 -七、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规定依据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2012(2013.09.01 实施,现行有效)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
15、/T 50080-2002(2013.10.01 实施,现行有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0 版) (现行有效)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2009(现行有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2002(现行有效)1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2) 每拌制 100 盘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
16、于一次。3)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6)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 3 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a)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b)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9 -c)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
17、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d)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7)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2003)规定取样: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18、(GB/T 50080-2002)规定在 20min 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 40min 内完成。2) 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3/4 之间采取。3) 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 1.5 倍,且不少于0.02m3。4)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可按现场搅拌混凝土中26 条进行。5) 混凝土拌和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 10 -一致。6)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7
19、) 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8) 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3. 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 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 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八、砌体材料取样规定:依据标准: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 15229-2011(2012.08.01 实施,现行有效) ;蒸压灰砂砖 GB 11945-1999(2000.02.01 实施,现行有效)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 8239-2014(2014.12.01 实施,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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