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学者”培养计划为进一步深入我校“莲峰学者” 的培养,根据 “莲峰学者”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现对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学者”培养计划进行修订。一、 基本条件1、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截至当年 11 月 1 日不超过 45 周岁。2、晋升副高后至少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3、近三年二级学院综合评教意见为良好以上。4、具有良好的师德,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5、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二、选拨程序1、“莲 峰学者 ”培养对 象每年选拨一次,每批 选拨不超过5 名。2
2、、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3、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业绩总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提交师资建设委员会评审;师- 2 -资建设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拟推荐人选,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三、待遇及培养1、按每名培养对象 10 万元的额度设立专项津贴分期发放。2、优先选送培养对象国内外进修访问。四、考核要求聘期内二级学院综合评教成绩为良好及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考核合格。1、晋升教授资格;2、或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要求文科六篇(其中被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学术
3、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 CSSCI 期刊收录 或电子科技大学当年所列一级期刊两篇),理工科五篇(其中被 SCI、EI 收录的期刊或电子科技大学当年所列一级期刊两篇)。论文须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核心期刊以当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依据。(2)在聘期内至少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主要参与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五、检查与验收- 3 -1、自查聘期满一年,培养对象提交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报告情况发放津贴 2 万元整。2、阶段性检查聘期满两年,师资建设委员会进行阶段性检查。经检查合格、预期能完成任务的培养对象发放津贴 2 万元整;检查不合格,预期不能完成任务者暂不予发放。3、验收培养对象在聘期内达到验收要求,可主动向人事处提交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材料。聘期满三年,人事处向培养对象发出验收通知,培养对象按通知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师资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核验收,验收合格者一次性发放津贴余额;不合格者,经师资建设委员会审议,可延长一年聘期。延长期满后再次验收,合格者一次性发放津贴余额;不合格者,停止发放。六、附则1、培养对象在领取培养津贴之日起 5 年内离开学校,须按比例退还培养津贴。2、本计划自实施之日起生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