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统计第八章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统计 1.狭义上: 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 广义上:除了 突发性事故伤害,还包括职业病伤害。2.工伤事故 统计 ( 狭义上), 也称伤亡事故统计,关于事故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推断的科学方法。即统计方法在事故问题研究中的应用。 包括:伤亡事故次数和伤亡人数统计、伤亡事故分类统计、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等。2.职业病统计, 包括:职业病定义与分类、职业病调查、职业病统计指标与分析指标等。第一节 工伤事故统计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1. 别称: 职业伤害、工作伤害、劳动事故。2. 定义: 指
2、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3. 狭义上: 是指企业职工、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 广义上:除了 事故伤害,还包括职业病伤害。4. 关于 “工伤 ”的国际定义: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 “工伤 ”定义: “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 1964年第 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工伤补偿 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 目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 “工伤 ”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
3、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 工伤事故的三个基本判断标准:( 1)工作时间;( 2)工作场合;( 3)工作原因。 一般情况下,构成工伤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 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没有单位归属的无业人员或是没有雇工的从事个体劳动的农民、小商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不会存在工伤问题。对非法雇佣工人的,其相关赔偿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劳保部颁布的 非法用工单位伤
4、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 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 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现有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并且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的伤害属于工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这是由工伤的法定性决定的。6.我国的定义: 2010年新修订 工伤保险条例 第 1条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根据该 条例 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
5、指工伤事故: 采用广义定义,既包括突发性伤害事故,又包括罹患职业病。7. 工伤事故的认定:A.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 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6、伤的其他情形。 B.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 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 )项、第 (二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C.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 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 )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 (S)参见网络:第四章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 8)二、工伤事故的分类1. 按事故对人身的伤害形式(伤害原因)分类,可分为 22种: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和受压窗口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跌伤、冻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