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十二五”以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市县) 填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自评总分: 分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1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5分 ) 1.1 人均综合能耗( 5 分) “十二五”以来每年都完成人均能耗下降目标的,得 5 分。完成一年目标,得 1.25 分;依此类推,四年全部完成目标,得 5 分。 核查数据 依据相关统计数据 进行核算。要求出具相关分析报告和汇总数据说明。 1.2 人均水耗 (5 分 ) “十二五”以来每年都完成节水目标的,得 5分。完成一年节水目标,得 1.25 分;依此类推,四年全部完成目标,得
2、 5 分。 核查数据 同上 1.3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5 分 ) “十二五”以来 单位建筑面积降耗每年都达标的 ,得 5 分。一年 单位建筑面积降耗达标 ,得 1.25分;依此类推,四年 单位建筑面积降耗达标 ,得5 分。 核查数据 同上 2公共机构节能组织领导情况 (10分 ) 2.1 市县领导指导并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 分 ) 参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并讲话,每次 0.5分,最高得 1 分; 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出具体指示和批示的,每次得 0.2 分,最高得 1 分。 查看文件 依据会议通知或市县领导参加会议讲话稿及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相关文件或工作要求等内容的批示次数,计算得
3、分。 2.2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或协调机制 (2分 ) 建立由机关事务、发改、工信、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得 0.5 分。 根据人员变更及时进行调整的得 0.5 分。 召开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每次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 查看文件 依据成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证明材料得分。 依据会议通知或会议纪要,计算得分。 附件: 1 2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2.3 明确负责全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部门并召开会议 (2 分 ) 明确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科(股)室,得得 1 分。 组织召开全市县公共机构
4、节能工作会议的,每次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查看文件 或会议纪要 依据确定负责部门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得分。依据会议通知或会议文件,计算得分。 2.4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和统计员制度(2 分 ) 在全市县范围内建立 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的,得 1 分 。 在全市县范围内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员制度的, 得 1 分。 查看文件 抽样了解 依据建立节能联络员制度的文件材料及名单计算得分。 依据建立统计员制度及统计员名单,计算得分。 2.5 推进 教科文卫等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分 ) 与 教科文卫等系统主管部门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 2 个(含)以上系统主管部门印发的相
5、关文件的,得 2 分。 查看文件 依据教科文卫等系统主管部门印发的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文件,计算得分。 3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建设情况 (8分 ) 3.1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及 十二五规划( 2 分) 颁布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得 1 分; 制定并颁布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得1 分。 查看文件 依据文件,计算得分。 3.2 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分 ) 四年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的,得 2 分 ,每少一次扣 0.5分。 查看文件 依据市县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的次数得分。 3.3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4 分 ) 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制度, 如节水
6、、节电、节油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定额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每项 1 分,最高 4 分。 查看相关 规 章制度 按照规章制度的份数,计算得分。 4.1 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 (2 分 ) 在全市县范围内部署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的,得 1 分; 开展 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的,每提供 1 个实例得 0.5 分,最高 1 分。 查看文件 依据部署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相关文件材料和已实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的实例,计算得分。 3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情况 (10
7、分 ) 4.2 能耗统计数据报送 (3 分 ) “十二五”以来 及时报送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的,得 3 分,迟报扣 0.5 分,少报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核查数据 查阅文件 依据能耗统计数据报送次数、报送时间等,计算得分。 4.3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及数据 (3 分 ) 抽查统计范围内相关单位台账, 能耗统计台账齐全的,得 2 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匹配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查看台账 核查数据 依据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台账建立情况,计算得分。 4.4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分析(1 分 ) 开展“十二五”前四年全市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情况分析
8、,并 形成能耗统计情况分析报告的,得 1 分 ,每少一次扣 0.25 分。 查看报告 依 据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情况分析报告,计算得分 。 4.5 能源资源消费情况通报 (1分 ) 开展“十二五”以来全市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情况通报的,得 1 分,未开展通报的不得分。 查看通报 依据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通报,计算得分。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措施落实(35分 ) 5.1 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 (2 分 ) 本市县公共机构实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得 2 分。 查看文件 依据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计算得分。 5.2 开展节能改造情况 (10 分 ) 本市县公共机构全部完成绿
9、色照明改造任务,得 4 分;只完成行政机关绿色照明改造的,得 2分。 本市县 公共机构实施除绿色照明之外的节能改造,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查看文件 现场抽查 依据绿色照明改造合同及其他节能改造 相关项目合同文件,按照项目数量,计算得分。 5.3 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使用节能插座或其他节电措施 (5 分 ) 本市县 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太阳能庭院照明及太阳能热水等可再生能源,每实施 1 个项目,得1 分,最高得 2 分; 开展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得 1.5分。 推广使用节能插座或采取其他节电措施的,得1.5 分; 查看相关文件 依据相关项目合同文件及项目数量,计算得
10、分。 4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5.4 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 4 分) 本市县各公共机构主动参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通过国家评审的,每通过 1 个单位得 2 分, 2 个得 4 分。 通过省级初评,未通过国家评审的,得 1 分。 查看文件 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文件打分。 5.5 建立废旧物品回收体系 ( 2分) 本市县印发文件,选定回收单位并建立回收体系的,得 2 分; 只印发文件,没建立回收体系的,得 1.5 分。 查看资料 依据各市县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立情况打分。 5.6 新建及扩改项目节能情况( 1分) 本市县新建建筑和既
11、有建筑维护改造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规定和标准的,得 1 分。 查看资料 依据 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护改造执行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规定和标准方面的资料打分。 5.7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2 分 ) 所辖 公共机构每实施 1 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查看合同文件 依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文件及项目数量计算得分。 5.8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情况 (1分 ) 按要求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得 1 分。 查看采购文件 依据相关采购文件,计算得分。 5.9 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情况(4 分 ) “十二五”以来 对本市县公共机构节能工
12、作进行专项考核 1 次以上的,得 3 分。 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的,每次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查看检查 报告或相 关文件 依据检查通知、检查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检查次数计算得分。 5.10 能源审计及建筑节能评估开展情况 (2 分 ) 每提供本市县 1 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 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评估和 审查报告,得 1 分,最高 2 分。 查看审计 评估报告 依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 、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 计算得分。 5.11 节能工作考核情况通报或公示 (2 分 ) 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本市县评先选优活动内容的,得 1 分。 在本市县统计
13、范围内 通报或公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得 1 分。 查看通报 或公示 依据相关奖励及通报或公示文件,计算得分。 5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6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与培训情况 (12分 ) 6.1 开展 节能宣传周等活动 (4分 ) “十二五”以来: 每年都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得 1 分。 每 年都组织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的,得 1 分。 节能宣传有显著特点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如万人签名、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征文活动等,每项 0.5 分,最高得 2 分。 查阅文件 依据节能宣传周、地球一小时等活动通知文件,计算得分。 依据节能宣传报道文字、图片、音
14、像等材料综合衡量。 6.2 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 (2 分 ) 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每次 0.25 分,最高得 1 分。 在国家级刊物或网站进行节能宣传的,得 1分。 查阅相关 报道资料 依据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文字、图片、 音像等材料,计算得分。 6.3 编发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 (2 分 ) “十二五”以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编发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每期 0.2 分,最高得 1 分。 及时向省管局报送节能工作信息及节能宣传情况及图片资料的,得 1 分。 查看相关 报道资料 依据 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简报等材料,计算得分。 按照报
15、送信息资料情况综合衡量。 6.4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情况 (4 分 ) 组织开展全市县范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 规的宣传教育,每次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指标, 80%以上参训人员通过结业考试的,得 2 分。 查看培训 记录和教材 依据培训记录和培训通知,按照培训次数和覆盖的范围计算累计得分。 依据远程培训完成情况计算得分。 7.公共机构节能资金实情况( 10分)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和改造经费 (10分 )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得 3 分; 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公共
16、机构节能改造的,得 7分 。 查看文件 依据财政预算及资金下达的有关文件,计算相应得分。 6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 得分 小计 8.加分项( 4分) 节约型示范单位建设及节电工作( 4 分) 本市县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通过国家评审超过 2 个单位的,额外加 2 分。 按要求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琼厅字 201419 号),加强全市县节电管理工作的,额外加 2 分。 查看文件及资料 依据本市县通过国家评审的示范单位数量及相关节电措施及节电检查记录等资料得分。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表为对各市县及洋浦管理局的考核评价标准。 2自评依据应填写得分的主要依据,如:会议资料、会议纪要的名称、日期;文件名称及编号;以及文字说明等规范性文件,并附上相关文字材料。 3. 综合能耗是指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后的总量。折标煤系数参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并结合本地区公共机构消耗能源的质量情况合理确定。 4. 数据的完整性是指统计范围覆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机构以及统计内容中包括的公 共机构使用的各种能源资源消耗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是指采集、填报的能源资源数据量值符合实际消耗值;匹配性是指统计范围内相关数据口径统一,变化趋势相协调等 (含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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