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吉林大学 第一医院 2018 年 其他专业 技术 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和 关于下达 2018 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校人字 201830 号) 和 关于印发 的通知 ( 校医部字 201820 号 ) 文件 精神 ,白求恩医学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基本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 2018 年 其他专业 技术 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 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 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及“逢进必考”的原则,为提高
2、 医院管理 质量,增强 医院管理 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组 长 : 华树成 佟成涛 组 员 : 牛跃祥 于家傲 高普均 杨 弋 刘 彬 吕国悦 王洪亮 王海峰 李虹彦 王 彬 杨传社 金香花 邢 鸥 三、聘用计划 根据“退一补 一”原则,学校 和 学部 下达 2018 年人员补充计划, 招聘财务 岗位 人员 1 人。 2 四、聘用范围 财务人员 。 五、 聘用 条件及资格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拥护中华
3、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 忠诚党的教育 , 献身医药 卫生事业 ,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 会计学 或财务管理专业 , 具有较为扎实的 财务 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 业务 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 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 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 )学历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 、专科起点学历 )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三) 年龄 年龄要求 : 不 超过 30 周岁 (
4、 198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 。 六、 聘用 程序 (一) 公布岗位 根据学校及学部下达的人员招聘计划, 结合 我单位实际, 我院 招聘 财务 岗位 1 人。 (二) 应聘报名 应聘者认真填写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18 年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 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 表、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身份证、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报名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7 月 29 日 , 报名地点:3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 (三) 资格审查 人事部负责收集应聘人员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原则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 报 医院 人
5、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 (四) 组织考试 按照学校新聘人员管理工作要求,坚持 “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各项 考核。 1.医院 组织 笔试 ( 1) 应聘人员 均须 参加 专业 综合 知识 考试 。 考试 为 财务相关 内容 , 不提供参考资料,考题为客观化题型 , 考试时间 和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 ( 2) 考 试成绩在 我单位 网站上公布。 ( 3)考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 本 单位面试。 2.医院 对应聘人员进行 面试 我 单位 组成考核小组,负责 面试 工作 ,要求面试组织成员实名投票或打分 。 3.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面试成
6、绩占总成绩的 60%。 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 五 )学部审核 1.医院 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将 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2018 年 附属医院 拟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部。 2.学部审核各 单 位 招聘上报材料。 ( 六 ) 确定推荐人选及公示 学部根据审核结果,经学部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4 拟聘用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学校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处。公示期一般为 7 天。 七 、 聘 用形式 及 其他 要求 学部对新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学校 A 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对其他系列
7、的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学校纳 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合格的,学校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具体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学校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八 、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 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5 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纪检监察 工作部 对人员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等。 九、 本办法及有关具体工作办法由医院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二一八 年 七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