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编 制:审 核:*工程项目部二 零 壹 零 年 五 月-1-为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落实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阶段依据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 国家有关法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一)工程项目名称:(二)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三)工程项目地址:(四)建设单位名称:(五)设计单位名称
2、:(六)监理单位名称:(七)施工单位名称:本工程项目组成、建筑规模及主要建筑结构:占地面积约 91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656 平方米, 。(九)项目总投资(十)工程项目计划工期:180 天。(十一)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二、 工程监理安全文明管理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标准,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
3、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范 DB33/1035-2006 J10905-200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机械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5、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或协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6、其他相关文件;7、建设单位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8、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文件;9、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及周边环境原有的地下管线图纸及有关资料;10、对周边地段可能产生安全事故及有安全影响的周围环境的相关资料;11、有关安全检测、
4、监测、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12、经相关单位审批(论证)通过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1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规定、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批文等。三、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1、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组织和管理(1)明确安全责任目标;-2-(2)成立以总监为核心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3)坚持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2、完善安全制度和措施: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具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施工专项方案。在工程实施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三项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措施。 3、必要时参与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专项方案、重大作业项目作业指导书的会审。对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性、必要性、完整性、有效性做出评估。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证书、大型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报告及特殊工种人员(起重、焊接、电工、架子工等)合格证书,监督持证上岗。5、督促施工单位坚持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督促做好外用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新进人员和换岗人员的三级教育;坚持开工前的全员“安规”学习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网络的设置及其运行有效性;安全规章制度完备性和执行严肃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7、审查施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督促做好危险作业的预测预控。8、 复 核 施 工 单 位 安
6、 全 资 质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向 工 程 管 理 承 包 商 提 出 处 理 建 议 。9、审查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工器具(机械、电气)检验制执行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和工器具安全性能良好。10、督促施工单位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习。11、根据作业危险等级分别实施旁站、见证、停工待检的安全监理。12、参与春冬季、节假日、台风季节定期和不定期的临时性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督促纠正不合格项。13、督促施工单位按附表安全周检/月检记录做好自查自纠。实施安全平行检查,对不合格项责令纠正,并进行整改复查。1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15
7、、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监理日志、月报和总结。16、必要时参与重大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活动。四、监理程序1、安全监理(控制)应依据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监理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说明书等文件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2、安全监理的途径和方法(1)在监理程序上应充分注意互相及时沟通情况,比较重大、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作好处理并有反馈记录。a、安全监理人员主动与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密切联系配合工作。通过安全例会,掌握各时段隐患控制重点和工作要求,协同一致对危险源做好预测预控。b、根据施工进程和现场实际,安全监理人
8、员适时地向工程管理承包商提出工作建议,并将反馈意见记入安全监理日志。c、安全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并直接与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沟通,对纠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出明确交代,并经事后核查已落实,即可终止处理。d、各种联系、建议、处理均应按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责任明确务求实效。(2)安全监理人员按规定设定参加旁站、见证、停工待检点的安全监理。安全监理人员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比较重大的隐患及处理经过,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安全监理既要坚持安全技术的专业性,又要充分体现安全与质量的相融性。安全监理工作必须贯穿在监理工作之中,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4)安全
9、控制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下达 “暂时停工指令” ,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a、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理人员向参建单位提出书面联系后,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作反馈,也不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b、对已发生的事故(含未遂事故) 、事件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施工;-3-c、无安全施工措施,或不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安全措施施工,擅自进行施工;d、使用没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e、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经复审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不准进入现场施工。f、出现安全事故时。暂时停工指令的实施,应由安全监理人员填写暂时停工指令单,经
10、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处理。(5)安全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见证、旁站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当即指令暂停作业,随即通知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到现场,一般宜由施工单位指令停工整改。上述处理经过由安全监理人员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补办暂时停工指令备查。(6)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所有安全不符合项、事故及隐患予以登记,实施闭环管理,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强化安全管理。工程结束,安全监理人员对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做出总结。五、工程监理安全监控要点(一)施工前安全监控要点: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 营业执照 ;(2) 施工许可证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11、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有关人员编写;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安全技术
12、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监控要点:详见下面有关章节(三)安全文明管理:1、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2、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3、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
13、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4、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5、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记 。每周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周检,每月底由公司组织进行月检,要求施工单位将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回复通知监理方复查。6、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4-并作好汇报记录。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一节 施工升降机安全监理要点一、施工升降机必须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详细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4、有关部门审批。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有施工详图,若基础架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需经设计单位书面认可。二、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许可证书。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必须有统一指挥,有专人负责。三、在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时监理应注意以下几点:1、施工升降机处于安装工况,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 及说明书的规定,依次进行不少于两节导轨架标准节的接高试验;2、施工升降机导轨架随接高标准节的同时,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附墙连接,导轨架顶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3、施工升降机吊笼与吊杆不得同时使用。吊笼顶部应装设安全开关,当人员在吊笼顶部作业时,安全开关应处于吊笼不
15、能启动的断路状态;4、有对重的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或拆卸过程吊笼处于无对重运行时,应严格控制吊笼内载荷及避免超速刹车;5、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拆卸导轨架作业不得与铺设或拆除各层通道作业上下同时进行。当搭设或拆除楼层通道时,吊笼严禁运行。6、施工升降机拆卸前,应对各机构、制动器及附墙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时,方可进行拆卸工作。四、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 及说明书规定,施工升降机应安装限速器、安全钩、制动器、限位开关、笼门联锁装置、停层门(或停层栏杆) 、底层防护栏杆、缓冲装置、地面出入口防护棚等安全防护装置。五、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有关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及升降
16、机的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全面进行检查,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六、对新安装的施工升降机,应进行额定荷载下的坠落试验。正在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督促施工方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至少每 3 个月)进行一次额定荷载的坠落试验。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班前作业检查记录。施工单位每班使用前应对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导轨接头、吊笼、电源、控制开关在零位、联锁装置等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及试验制动器可靠度。八、施工升降机额定荷载试验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应从最低层开始上升,不得自上而下运行,当吊笼升高离地面 12m 时,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九、施工升降机吊笼进门明显处必须标明限载重量和允许
17、乘人数量,司机必须经核定后,方可运行。严禁超载运行。十、施工升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并按指挥信号操作,作业运行前应鸣声示意。司机离机前,必须将吊笼降到底层,并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十一、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不得任意拆检调整,应按规定的期限,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鉴定或检修。十二、升降机梯笼周围 2.5m 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常闭防护门。全行程四周内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十三、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
18、,方可运行。第二节 临时用电监理要点(一)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审核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5-2、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 台及以上,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用电组织设计,并认真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当需要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
19、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现场勘测;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复算变压器容量;5、设计配电系统:(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3)设计接地装置;(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现场临时线路的监理1、外电线路防护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
20、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1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6.0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 110最小垂直距离 (m) 7.0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2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 安全距离 (m)10沿垂直方向 3.0沿水平方向 2.02、场内配电线路(1)电缆线路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绿黄双-6-色芯线必须用作 PE 线,严禁混用。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电缆直接埋地敷设
22、的深度不应小于 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 50mm 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 高到地下 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 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 1m。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
23、设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7.1 节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0m。(2)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3、室内配线;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
24、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 2.5m。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 1.5mm2 ,铝线截面不应小于 2.5mm2 。 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 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 35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 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 100mm,瓷瓶间距不应大于
25、 1.5m; 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 2.5 倍。4、配电室的监理(1)总配电室: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 电 室 和 控 制 室 应 能 自 然 通 风 , 并 应 采 取 防 止 雨 雪 侵 入 和 动 物 进 入 的 措 施 。 (2)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 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
26、 2m;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 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 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 0.2m;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 1mm;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 3m;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 1 m,并采取屏障隔-7-离;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 2.5m 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 1.9m;配电室围栏上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 0.075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 0.5m;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其
27、涂色符合下表规定;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3 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3)配电柜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5、配电箱及开关箱的监理(1)配电箱及
28、开关箱的设置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 或 380V 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 220/380V 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 30A 时,宜采用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供电。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动力配电
29、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 2 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 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30、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0.81.6m。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Ll (A) 黄 上 后 左L2 (B) 绿 中 中 中L3 (C) 红 下 前 右N 淡蓝 - -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
31、必须分设 N 线端子板和 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 出 线 中 的 N 线 必 须 通 过 N 线 端 子 板 连 接 ; PE 线 必 须 通 过 PE 线 端 子 板 连 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符合 JGJ 46-2005 第 5.1.11 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 PE 线端子板与 PE 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
32、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6、设备接地、接零的监理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 当 施 工 现 场 与 外 电 线 路 共 用 同 一 供 电 系 统 时
33、 , 电 气 设 备 的 接 地 、 接 零 保 护 应 与 原 系统 保 持 一 致 。 不 得 一 部 分 设 备 做 保 护 接 零 , 另 一 部 分 设 备 做 保 护 接 地 。(3)采用 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接零保护系统。(4)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在 TN 接零保护系统中,PE 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 线相连接。(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
34、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PE 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 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PE 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面 S( mm2) PE 线最小截面 (mm 2)S16 S16S35 16 S35 S/2(6)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 PE 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2.5mm 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 PE 线应为截面不小于 1.5mm 的绝缘多股铜线。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7)相线、N 线、PE 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 L1(A ) 、L2 (B ) 、L3 (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
35、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 PE 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8)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在 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人防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9)接地与接地电
36、阻单台容量超过 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 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4。单台容量不超过 100kVA 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 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 10 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在 TN 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每一接地
37、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7、防雷接地的监理工作在配电室的架空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超过 20m 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机械设备或设
38、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 12m 。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3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8、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管理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
39、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第三节 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监理要点一、落地式扣件钢管脚手架搭设前的监理工作1、脚手架搭设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专项方案。2、对施工方案审报监理的脚手架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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