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辽宁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改革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开放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适应新形势下的办学需求,特制定辽宁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改革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改革目标1.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质量,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提高学位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率。2.发挥基层办学单位做好毕业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自主性。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挥远程教育优势。二、基本原则1.分类组织的原则省校统筹组织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及答辩工作。市级电大负责组织所辖各学习中心的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及答辩工作。2.强化指导的原则专业教
2、学团队加强对基层办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教学业务的培训、指导,统一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及答辩工作标准。3.现场和远程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挥远程教育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实行现场答辩和远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答辩。三、改革措施(一)学位毕业论文(设计)1.市级电大(除沈阳地区)统一设立专业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点,负责所辖各学习中心学员的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组织工作。对于届时不方便到达场地的特殊学员,可事先申请采用远程答辩的形式。2.沈阳地区的各办学单位,根据专业及参加学位答辩学员的分布情况,相对集中设立专业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点,统筹组织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
3、辩工作。3.省校每学期安排答辩主持教师主持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根据各答辩工作点专业、学生人数及师资队伍等实际情况,一部分答辩主持教师深入实地现场主持答辩,另一部分答辩主持教师采取远程的方式主持答辩。4.增加专业教学团队对学位毕业论文选题的“审题”工作环节。及早发现、改正问题,加强指导,提高学位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率。(二)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1.各市级电大须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的相关教学要求自行组织所辖各学习中心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及答辩工作。2.各办学单位每学期须按规定时间将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成绩考核及答辩工作方案报省校审批备案。3.各办学单位须认真
4、保存好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指导过程、成绩考核及答辩工作的档案材料,以备检查。四、基本保障1.省校及基层办学单位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各环节的经费投入。2.专业教学团队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的最新工作要求,加强对基层办学单位指导教学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国开新学习网上毕业论文(设计)辅导资源。3.各办学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的相关要求,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质量。4.省校根据基层上报的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办学单位,实时或非实时的对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及答辩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在全省通报检查结果。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及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自行组织非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及答辩工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