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建 筑 节 能 工 程监 理 细 则(范 本)项目监理机构: 编 制 人: 日 期: 批 准 人: 日 期: 前 言 .1一、编写依据 .1二、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概况和特点 .22.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 .22.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量概况表 .2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2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3.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4.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 .34.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44.2.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44.2.2 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 .
2、54.2.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要点 .6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65.1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65.1.1 墙体节能工程 .65.1.2 幕墙节能工程 .75.1.3 门窗节能工程 .75.1.4 屋面节能工程 .85.1.5 地面节能工程 .85.1.6 采暖节能工程 .85.1.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85.1.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85.1.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85.1.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95.2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95.2.1 墙体节能工程 .95.2.2 幕墙节能工程 .115.2.3 门窗节能工程 .135.2.4 屋面
3、节能工程 .145.2.5 地面节能工程 .155.2.6 采暖节能工程 .165.2.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85.2.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215.2.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235.2.10 监测与控制能工程 .25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7附录 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28附录 B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281前 言本监理细则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参照本公司的监理细则范本,结合本项目专业工程的特点和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4、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一、编写依据1.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1.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1.3 经批准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和技术措施。1.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标准如下表。1.5 其他1.5.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68 号)1.5.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8 号)1.5.3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
5、见 (建科231 号)1.5.4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 5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建质1 号)1.5.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43 号令)1.5.6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设部、建质200819 号)序号 标准等级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4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
6、016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7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03 J275-20038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29-2000 J68-200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10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1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实施细则 DBJ 15-50-200612省级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实施细则 DBJ15-51-20072二、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概况和特点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
7、程节能效果,将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符合要求,同时强调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2.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陈述本工程节能工程的设计 要求,工程的特点、 难点和特殊要求等)2.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量概况表主要分项工程 主要材料 数量 主要施工设备 数量 备注约约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3.1.1 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
8、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3.1.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3.1.3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3.1.4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3.2.1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
9、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3(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
10、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3.2.2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2.3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3.2.4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
11、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3.2.5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2.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3.3.1
12、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3.3.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3.3.3 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3.3.4 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3.3.5 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 合格
1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4.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4.2.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4.2.1.1 工程监理单位应针对与项目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在现场配备有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相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4.2.1.2 监理机构应对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审查。4.2.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1、审验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14、。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2、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4.2.1.4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4.2.1.5 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建筑节能监理专项方案纳入其中,并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符合建筑节能工程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 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
15、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6 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原系统的监测
16、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54.2.1.6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查验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参加建筑节能培训的情况。4.2.2 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4.2.2.1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1、审查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节能标准,是否取得建筑节能产品认定标识证书(产品的合格证
17、、出厂检验报告) 。2、依照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进场检测的见证取样和审查复检报告。进场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1)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2)外墙及分户墙用墙体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3)外门、外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等。3、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构配件。4.2.2.2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 ,并制定专项的施
18、工方案。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4.2.2.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要求,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玻璃幕墙等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形成旁站监理记录。4.2.2.4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主要检查内容有: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4、已施工部位是
19、否存在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应形成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表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6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行为和降低建筑节能材料、施工质量标准行为无法制止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仍无法制止时应报告政府监督机构。4.2.2.5 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
20、能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报验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4.2.2.6 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建筑节能的工程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变更是否遵循原审查途径进行了工程变更的申报和审查。对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质量标准行为,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劝阻,仍无法制止时应报告政府监督机构。4.2.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要点4.2.3.1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4.2.3.2 协助业主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4.2.3.3 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涵
21、盖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提出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明确意见。4.2.3.4 参加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意见。4.2.3.5 协助业主和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广州市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5.1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5.1.1 墙体节能工程(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2)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
22、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c.锚固件;d.增强网铺设;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7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 5001000m 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也为一个检验
23、批。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5.1.2 幕墙节能工程(1)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性性能试验报告。(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b.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c.构造缝
24、、结构缝;d.隔汽层;e.热桥部位、断热接点;f.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g.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h.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5)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的规定执行。5.1.3 门窗节能工程(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
25、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8施工单位协商确定。(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少于 3 樘,不足 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并不少于 6 樘,不足 6 樘时应全数检查。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0%,并不少于 10 樘,不足 10 樘时应全数检查。5.1.4
26、屋面节能工程(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基层;b.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c.屋面热桥部位;d.隔汽层。(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5.1.5 地面节能工程(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
27、分项工程验收。(2)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基层;b.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c.保温材料粘结;d.隔断热桥部位。(3)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b.当面积超过 200m2时,每 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c.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5.1.6 采暖节能工程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5.1.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5.1.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5.1.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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