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信息技术 学院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 院 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规定,结合我 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杨浩, 刘清堂 、杨九民,左明章,张屹,熊才平 2、督查小组: 郭春娥、 赵呈领、 黄汉福 举报电话: 027-67867598 举报电子信箱: 570796967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邮编: 430079 3、 复试资格审查小组:郭春娥,黄汉福、曹芬荣 二 、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人数 华中师范大学
2、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 最低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人数 报考院系代码及名称 报考学科门类或专业名称 代码 总分 单 科 (满分 =100分) 单 科 (满分 100分) 招生人数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040110 教育技术学 315 42 126 1 078401 教育技术学 295 38 57 40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15 42 63 36 1305Z1 数字媒体技术 325 34 51 7 复试比例为 1:1.2 三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对象: 进入复试线的统考生、上线的 少数民族类考生(含双少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单考生 、推免生(本
3、校) 。 2、报到: ( 1) 报到时间: 4 月 3 日 13: 00 至 16: 00 ( 2) 报到地点: 理科大楼( 9 号楼) 6 楼 大厅 ( 3) 缴 费: 按照 100 元 /人收取。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4) 报到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a. 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b. 往届生: 需要提 供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 http:/ 不 能 在 线 验 证 的 , 需 提 供 教 育 部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 http:/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院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号
4、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 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 (来源地址: http:/ 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若发现在读大三学生,不准其参加复试 )。 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同等学力考生 (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 教育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的 打 印 件 ( 来 源 地 址
5、:http:/ http:/ 。 d. 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 或者专科 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 ) 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e. 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 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F.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学院进行政审。 g. 报考学院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5) 报到时考生需领取和填写的材料: a、 领取研究生复试录取考核表一份 ,填写后上交。 b、 填写 本人联 院 方式 等 ,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
6、。 ( 6) 、 4 月 4 日 上午 10:10,请全体复试考生准时到 9501 教室 开会。 3、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 4 月 4 日 上午 8: 30 至 10:00 考试科目: 078401 教育技术学专业:高等数学 9501 教室 040110 教育技术学专业 :教育技术学 9501 教室 1350Z1 数字媒体技术:高等数学 9501 教室 编导制作机房 4、专业面试: 面试地点: 9635、 9638、 9611、 9634 面试 时间 : 4 月 4 下午 14:00 开始至面试 结束 5、 (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包含 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三个专业
7、 ): 测试方式 : 一分钟自我 介绍;听一段约 2 3 分钟录音后,陈述个人观点;主考和考生进行交流 测试时间: 4 月 4 日 下 午 14:00 开始至测试结束 测试地点 : 9616、 9623 6、 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时间: 4 月 4 日 晚上 19:00 至 21: 00 考试地点: 理科大楼( 9 号楼) 7 楼 9731 教室 7、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 1)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 30%,外语听说测试占30%,综合面试占 40%。 ( 2)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 的权重为 40%。 ( 3) 总成绩 =(初试成绩 5) 60%+复试成绩 40%。 ( 4) 最后总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研究生处给予名额予以录取。 ( 5)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6)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其他说明: 1、体检: 以研究生院 网站 发布 的通知 为准。 2、考生参加复试期间的食宿均自理,学校和学院不作统一安排。 请参加复试的同学们加 QQ: 371083972( 2014 教育信息技术 学院考研群), 方便大家交流,请以 真实姓名 加入本群 教育信息技术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