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1 页,共 70 页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SHZH17GZ00ZC29) 招 标 文 件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 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2 页,共 70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 3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 6 投标人须知附件 1:评分标准和体系 . 27 投标人须知附件 2:投标资料表 . 33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 33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9 第五部分 合 同
2、条 款 . 66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3 页,共 70 页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 受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SHZH17GZ00ZC29)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活动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 SHZH17GZ00ZC29( 440114-201711-ST105651-00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四、 采购数
3、量: 9台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具体采购需求及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微型消防车 9 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 72 万元 2.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A02030708(消防车) ;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本国产品;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 监管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
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6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提供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3. 提供人民检
5、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4 页,共 70 页 6.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6、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招标文件。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 加盖 单位 公章 ) :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核查) ; 2) 公平竞争承诺书 原件 ;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原件 核 查) ; 4) 投标人在“信用 中国”网站( )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b) 如是投标人授权
7、代表,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 11月 8日至 2017年 11月 27日 期间(上午 9: 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个工作日) 到 广州市 越秀区解放北路 932号中海酒店大厦 13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 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28日 10时 00分 。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932号中海商业大厦 13楼 。 十、 开标时间:
8、2017年 11月 28日 10时 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932号中海商业大厦 13楼 十二、 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 2017年 11月 8日 至 2017年 11月 14日 止。 十三、 联系 事项: (一 )采购人: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一零六国道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848212 传真: 020-86848968 邮编: 510880 (二 )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932号中海商业大厦 13 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23909
9、9-816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5 页,共 70 页 传真: 020-83292056 邮编: 510040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8482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239099-816 另,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 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花山镇
10、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6 页,共 70 页 第二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说明 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 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 /贷款。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 /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见投标资料表。 1.3. 本次采购项目资金性质见 投标资料表。 2. 定义及解释 2.1. “ 货物 ”指 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
1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2. “ 服务 ” 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 2.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采购人指各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 2.5.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 2.6. 评标委员会是 指 依法组建的、负责本次采购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 2.7.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8.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
12、组织或者自然人 。 2.9. 中标人 是指 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10. 日期:指公历日。 2.11. 合同: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2.12.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1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 投标人是 指 响应招标、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1. 具有独
13、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7 页,共 70 页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只有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
14、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5. 符合 第一 部分 投标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 ” 的特殊条款 。 3.6.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7. 关于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 有规定的除外。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
15、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4.2. 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4.3.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4.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 5. 禁止事项 5.1. 采购人、投标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5.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
16、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6. 保密事项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8 页,共 70 页 6.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 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
17、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7. 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 保证 8.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这些费用。 1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0.1.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 124 号)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粤财采购 2011 15 号的有
18、关精神和要求,除非 投标资料表 中另有规定,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10.2.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 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0.3. 履约担保,是 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0.4.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
19、担保。 10.5. 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11. 知识产权 11.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9 页,共 70 页 11.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20、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二、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12.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 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 法规、规章、政策 。 12.2.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介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约定外,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12.3. 招标文件共
21、五部分,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件 1、投标人须知附件 2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12.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
22、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 15 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 /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4.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花山镇购置微型消防车项目 SHZH17GZ00ZC29 第 10 页,共 70 页 14.1. 除非 投标资料表 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或
23、现场考察。如有必要,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则按以下规定: 14.1.1. 在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4.1.1.1. 供应商 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 或现场考察 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 , 潜在 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 或现场考察; 14.1.1.2.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 14.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其现有的资料,该资料和数据会
24、及时更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3. 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应熟悉现场情况,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对此类要求,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出任何答复。 14.4. 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应自行承担考察现场的全部 费用及因此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5.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投标文件以中文翻
25、译本为准。 15.2. 除非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 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 度量衡单位 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文件的构成 16.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资格 性审查文件 、符合性审查文件、 价格文件、技 术文件、商务文件 、其他文件 等 , 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排顺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 16.1.1. 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6.1.2. 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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