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琼海市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卫生院部分紧缺专业招人难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 琼海市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谢晓牧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素贞同志,市卫生局局长甘雷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各卫生院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实施小组,考核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招聘岗位及名
2、额计划考核招聘基层卫生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类医师岗)20 名,具体招聘职位、名额、条件见附表。三、招聘条件(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
3、部 6 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三)其他条件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四、招聘方式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按招聘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 1:3 比例的方可进行考核,未达到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计分,并设置考核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五、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拟定于 2015 年 6 月上旬。(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工作实施小组赴海南医学院进行现场招聘。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
4、递交报名资料,考核工作实施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间:拟定于 2015 年 6 月中旬,为期三天,地点:拟定海南医学院。(三)考核考核小组(不少于 5 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根据考核成绩,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拟聘资格,并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五)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在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六)决定聘用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七)办理手续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