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部分砖购销合同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mm) 数量(片) 单价(元 /片) 总金额(元) 备 注地面玻化砖(6573#) 600*600墙面玻化砖(65011#) 600*600地面玻化砖(66011#) 600*600倒角 3mm 元/ 米切割 元/ 刀合计 产品按工程建设单位及设计部门确认的样品对样生产,数量按实结算,此单价为含税价。合计人民币: 元整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 GB/T4100-2006 干压陶瓷砖标准执行,产品为优等品。玻化砖的物理性能及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三、
2、供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定后 15 天内 3 个型号玻化砖开始同时供货,后续供方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7 天内供货到 XX 工地需方指定位置。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供方统一纸箱包装,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货到工地实际验收签认数量为准。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现行标准验收,所供货物颜色以铺装后确认为基准,与经确认的样板颜色接近度 95%以上,如色差超出约定范围,供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提供厂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款按实际签收数量每月结算,次月 25 日前支付上个月结算货款的90%,余下 10%货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二、其他约定事项:需方授权 验收签认,电话: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责权完成后失效。供方(签章): 需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帐 号: 户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