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厂长、经理工作责任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主管机关的 职务1. 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2. 领导编制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工厂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 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4. 领导全厂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新品开发, 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 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 平.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 质量第一“ , “ 用户至上 “ 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
2、稳定提高, 满足用户需求,不断争创名牌,积极扩大产品出口.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7. 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 不断提高工厂人才素质.28. 坚持 “ 用人唯贤 “ 的方针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 , 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贯彻 “ 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 的原则,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及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负责搞好与厂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副厂长、“ 三总师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积极作用.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 自觉接受监督.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开好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工厂管理委
3、员会, 使生产行政各项重大问题得以及时研究处理.保证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14. 坚持“ 一支笔 “ 批钱的原则,按财务制度规定, 负责审批工厂费用开支. 职权对工厂整个生产经营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 有临机处置权.有对厂级副职人选的提名报审和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权.按国家和企业规定,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企业人、财、物的不合理摊派.5. 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使用企业的各种资金、人员和物资.3有权签发厂内有关行政文件和工作报告,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7. 根据上级和职代会有关精神 ,有权修订工厂规章制度 ,调 整行政组织,制订具体政策.8. 有权合理使用按规定提取的厂长基金. 职责对违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职代会决议负责.对由于决策失误,领导不力, 造成完不成生产和技改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负责.对未能达到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负责.4. 对发生厂内重大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坏工厂信誉负责.对工厂发生重大的设备、人身、火灾、交通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及重大失、泄密事件负责.6. 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不深入, 作风不正派,造成工厂纪律松弛, 管理混乱, 厂风不正负责 .7. 对事前未作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而草率签署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给工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负责.对职工收入水平下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