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审批单位: 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 编号: 1.行政审批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颁发的法律文书及有效期 法律文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 1 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批类型:审批;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一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需要延期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一年内未申请用地的或者经申请未获得用地的或者申请延期未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自行失效。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七十四号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通过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 ) 5.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 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1. 云浮新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1 份); 2.申请人身
3、份证明材料: (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 份; (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 份; (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 (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 (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 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 (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 1 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份); 3.真实反
4、映用地范围与周围相互关系的 1: 500 1: 1000 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 1 份,有效期为 3 年内); 4.属 公开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 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1 份); 5.属行政划拨土地的,须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 决定书 (原件一式 4 份) ; 6.属有偿使用土地的 ,须附用地协议书(复印件 1 份); 7.属原址改、扩建的工程,须提交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证明,(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8.属临时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 1 份,核
5、原件); 9.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意见 或经济管理部门的投资批准文件 ,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 1 份); 备注: 1、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 2、实测地形图 由建设单 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并使用云浮市规划统一坐标系; 3、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的,须刻录成光盘提供。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 Auto CAD 2004 以下版本 DWG 格式(非天正版)文件;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 DOC、 DWG、 JPG 文件。 4、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5、
6、 属于政府 投资建设的 公益性项目 , 4-8 项材料可由土地储备中心 同意先行 办理报建手续 的函代替。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 云浮新区 国土规划局 受理地点:云浮市 云安区都杨镇新区综合服务大楼 二楼 8.审批决定机关 云浮新区 国土规划局 9.审批程序 1、申请人 申请事项办理,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工作人员核验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告知理由,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对有需要的案件进行批前公示、听证(时间不算在承诺时限内)。 4、 办结,通
7、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10.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 15 个工作 日内答复。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1.审批收费 无 12.审批表格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表格见附件 ); 13.是否有年审 无 14.法律救济办法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5.受理咨 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电话:云浮新区国土规划 局: 8288855,邮箱: 16.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 附件: 云浮 新区 建设 项目 用
8、地规划许可 申请 表 编号 申请用地 单位 *公司 用地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用 地 位 置 云浮市 云安区都杨镇 西江新城 *路 *地块 立项批文编号 云发 *【 201*】 *号 经 办 人 张三 联 系 电 话 * 用 地 性 质 工业 /商业 /居住 /市政用地 用 地 面 积 *平方米(折 *亩) 土地来源 及有关情况 出让 /划拨等 提交资料清单 1、 ; 2、 ; 3、 ; 声 明 已阅知有关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