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委工作总结 4 篇本文目录 政法委工作总结 乡镇政法委工作总结 乡政法委工作总结 县委政法委工作总结一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县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 社会安全工程 ”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
2、,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公安机关 1-10 月底共立刑事案件 210 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 18.3;破获刑事案件 273 起(包括 87 起积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 131 名。共受理治安案件 416 起,与去年同比下降 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 621 人。检察机关 1-10 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 95 件 119 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 91 件 112 人;追捕漏犯 1 人;立案监督案件 13 件 13 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126 件 158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118 件 149 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
3、 6 件 7 人,积存2 件 2 人,追诉漏犯 3 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2398 件,审执结 2054 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 292 件,当庭宣判 270 件,当庭宣判率达 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 132 件,审结 117 件;受理民事案件 2072 件,审结 1440 件;调解结案 1245 件,调解率 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8 件,审结 18 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 115 件,裁定准予执行 103 件;受理执行案件 648 件,执结 475 件,执行总标的额达 2054 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 6 件,审结 4 件,结案率 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18 件,
4、结案 16 件。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县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县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 ,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县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县、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
5、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6、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县 362 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 1500 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二) 、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在全
7、县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县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在 362 个行政村、5 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 。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 、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在全县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现有保安经警141 人,专职巡逻队 30 人,义务巡逻队 4700) ,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二
8、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县共有“三所一庭”57 个,xx 年底共有 14个庭所达标,xx 年共有 27 个庭所达标,尚有 16 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 7 个,司法所 7 个,法庭 2 个) ,这 16 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所一庭”建设问题,在借鉴以前“三点一省” 筹资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国债资金,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全年共投入资金 190 万元,新建派出所 3 个,改建派出所 4 个;新建司法所 3 个,改建司法所 4 个;新建法庭 2 个。彻底完成了“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三年达标任务。三是创建安全社区制度化。我县共有社区居委会 5
9、个,xx 年全部达标,xx 年复检全部达标。今年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防范工作水平,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把创建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三)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扩大,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自去年建立了“138”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后,今年在全县 25 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村治安 “138”防控体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一个治安防控指挥中心,每个村成立三个治安防控组织,即治保会、治安协会、调解委员会,每个村设立八种治安工作人员,即治安员、户籍协管员、信息联络员、十户轮值员、义务巡逻员、执法监督员、调解员和法制宣传员。同时,把安全技术系统作为“骨干工程”、 “民心工程”来落实。截止
10、到目前,全县技防累计投资 360 万元(其中今年投资 120 万元) ,累计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 37 套,探头 232 个(其中今年新建4 套) ,整合社会资源 33 套,在物业小区,单位家属楼重点部位,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 98 处(其中今年新建 25 处) ,整合社会资源 73 处,使全县的社会面、重点部位、居民区三级技术防范网络在县城初步形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加强县城科技防范的同时,我们还在韩麻营镇开展了农村安全技术防范试点工作,筹资 10 余万元,建立了两级红外线报警系统,覆盖了全镇 13 家企业和 5 个重点部位。(四) 、重点部位整治见实效。今年我们重
11、点开展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企业周边秩序整治、公共复杂场所整治、爆炸物品整治、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整治等专项斗争,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取缔校园周边 200 米以内的网吧和 200 米以外非法经营的网吧 2 家,清理校园周边小商小贩 7户,检查校外文化用品商店 8 家,没收非法出版物 2400 册,光盘 3000 多张,共罚款 3 万多元。全年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4987 人次,查处违法车辆 930 辆次,处理交通治安案件 6 起,行政拘留 11 人;适用一般程序处罚 659 人;查获盗抢机动车 2 辆。化解企业周边矛盾纠纷 39 件
12、。抓获小偷 17 人,收缴赃款赃物 3000 多元。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 2 起 2 人,收缴烟花爆竹 3.44 万头;全年共收缴炸药 186 公斤、雷管 141 枚、导火索600 米、剧毒物品 25 公斤、子弹 304 发。查处赌博案件 34 起,没收赌资 9.14 万元,罚款15 万元。检查铁路沿线综合性废旧物品收购点 27 家,发放宣传挂图 32 张。并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制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 52 人,建立青少年维权岗 2 家,邀请市劳教所 4名劳教人员分别为一中、二中 1xx 余名学生以身说法。三、坚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控制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我们通过强化领
13、导、落实责任、深摸细排,突出重点等措施,按照“归口调处,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访负责制,零报告、月报告制度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矛盾抓小、情况抓细,工作抓实、提早介入)的思路,开展了矛盾纠纷月排查月调处活动。在排查中坚持四到位:即真心沉下去,身到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面,细到位;问题及时调处,解决到位;层层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充实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将一批有“三心”(即热心、公心、诚心),熟“ 三情 ”(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选聘为人民调解员,坚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传督导经常化。截止 10 月底,全
14、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 513起,其中信访苗头 143 件,治安隐患 31 起,民间纠纷 320 件,群体性事件 19 起,调处解决 496 件,调处率达 96.7。四、强化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上访事件发生。我们按照“强基础,落实三个机制;重调处,发挥三项职能;重实效,采取三种措施”的总体思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三主动,两落实,一回访”的做法积极开展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三主动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接访活动广泛向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集中联合接访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政法各部门的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名单等情况广泛向社会公布,政法委联
15、合接访时间为每周三,地点设在执法监督科,政法各部门每天由一名领导坐班,在各部门接访室开门接访;主动梳理涉法涉诉访,力争不漏排一人一案。集中接访活动中我们共排查出 6 起涉法涉诉案件,在 10 月17 日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对各部门进行了交办,其中公安 3 件,法院 2 件,检察院 1 件;主动约访,耐心接待,解决问题示以诚心。目前我们主动约访了中关镇孙秀英重伤害案和原外贸局职工王宏要求返还罚没款案,即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又说明了案件进展情况,博得了当事人的谅解,收到满意效果。两落实即:落实责任,继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问题不解决不摘牌。落实时限,能及时解决的案件在接访中立即解决,疑难案件限时在
16、 12月中旬前解决到位。一回访是指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对已办结的案件,全部责成专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及当前的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力争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息诉罢访。目前全县共接待涉法涉诉案件 33 起,结案 15 起,息诉停访 11 起,其中:公安 14 起,结案 6 起,息诉停访 4 起;检察院 4 起,结案 1 起,息诉、停访 1 起;法院接访 15 件,结案 8 件,息诉、停访 6 起,司法系统未发生涉法涉诉访。查结市政法委交办案件 1 件,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访。一年来共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会8 次,调度协调疑难案件会 12 次,使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进入正常
17、的法律程序。五、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上级要求,我们政法系统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我剖析、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环节,围绕理想信念差、宗旨观念淡、执法理念旧、精神态度懒、组织纪律散、办案能力弱、学习劲头松、廉洁自律软、工作作风浮、工作效率低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干警们进一步端正了活动态度,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
18、显加强。二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好“公正、效能、为民”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政法各部门利用多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查找问题。截止到 10 月底,共发放专项整改宣传资料 700 余份,电视专题宣传 3 次,展示活动成效新闻专题节目 6 次,召开监督员等多种类型的座谈会 9 次,发放征询意见表和明白纸 1100 份,设专栏 5 个。通过从社会各界的反映和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以往办理的好案和差案的经验教训里,从干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中,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中,认真查摆梳理出了政法系统执法行为不
19、规范的五类二十个方面的问题,为专项整改找准了靶心。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实现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的目的。截止到目前,全县政法部门新建各项规章制度共 136 项,其中公安从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和内部执法监督及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新建 4 项;法院从司法援助、陪审员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岗位目标奖惩办法、公务员称职评定标准等方面新建 11 项;检察院从自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控申、监所监察、预防监察、法制大队、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 10 方面工作新建 73 项;
20、司法局从机关内部建设、公证、律师及法律服务 4 各方面新建 48 项。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政法干警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得到提高,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如郭家屯衣永新被盗案,因证据不充分等因素历时两年都没得到应有的查处,通过这次活动落实了严格的办案责任,查清了案件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六、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采用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好舆论阵地的“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市委政法委对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信息的编写报送、对外宣传和调研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范畴。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以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树立
21、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宣传重点,热情讴歌了政法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侦破的典型案例。全系统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 481 期(其中政法委编发的政法信息简报 46 期,综治简报 45 期,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刊 18 期,矛盾纠纷排查简报 24 期,稳定形势分析 4 期;法院编发的信息简报 127 期,检察院信息 96 条,公安局 89 期,司法局 32 期) ;被省、市、县采用 280 篇条(其中政法委 32 篇条,法院 85 篇条,检察院 75 篇条,公安局 72 篇条,司法局 16 篇条)。共编发调研文章 132 期(其中政法委 12 期,法院 56 期,检察院
22、 48 期,公安局 12 期,司法局 4 期) ,被省、市、县转发 77 期(其中政法委 4 期、法院 38 期,检察院 24 期,公安局 8 期,司法局 3 期) 。在国家、省、市、县各种宣传媒体上发稿 630 篇(条) ,其中法院发稿 230 篇条,检察院发稿 65 篇条,公安局发稿 233 篇条,司法局发稿 35 篇条,森林公安局发稿 67 篇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政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虽然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距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虽然有所下降,但多发性侵财案件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服务中心、服务
23、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断提高等等,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工作。乡镇政法委工作总结政法委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县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年初工作安排及乡政法委的年初工作计划,进一步抓好我乡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我乡的社会稳定,乡政法委将半年的工作进行汇报如下: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乡政法委是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政法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突
24、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空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1、年初稳定工作会议后,乡党委及时召开了政法工作专门会议,并针对我乡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了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并成立了乡政法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任主任,乡长、人大主席、政法书记为副主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中心校、纪检、武装、信访、青年、妇联、土地所、民政所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织,同时由政法书记牵头,分别与各村、乡直机关签订了 XX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各村、乡直机关也相应地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村由书记、主任负总责,由治保、民调、普法、帮教组织负责到人到事
25、,逐层抓好落实,乡直机关由机关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人员抓具体工作。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议事制度、例会制度、民事调解制度、治安防范制度、奖惩制度、矛盾定期排查、协调制度、月排查制度、挂帐督办制度、首问责任制、追究制、上报制度、零报告制度,同时做好排查登记、普法登记和民事调解记录。3、推进农村四级联网工作机制,落实 10 户联网责任制。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乡政法委对村两委负责人,群防群治组织骨干和治安积极分子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在有效地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1、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广
26、泛宣传“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观念,宣传治安防范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2、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和民兵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作用,乡专门成立了义务治安巡逻队,巡逻队成员实行编班巡逻,让其参与综治工作,同时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退伍军人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完成应急任务。3、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聘请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每月为中小学生集中上一堂法制课,使青少年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有效地预防减少了青少年犯罪,中小学生无辍学现象发生,违法、违纪情况明显减少,法制宣传真正发挥了作用。4、健全治保、民调、巡逻、帮教、普法及综治组织,并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各成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
27、,增强了群防群治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5、加强对“三放人员”的管理,对我乡 3 名“ 三放人员 ”落实了帮教责任,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家致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教率达到 100%,改好率达 100%。三、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1、继续深入开展双创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1) 、创安工作:为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全乡按照居民居住情况共划分 10个安全小区,落实了区长责任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特殊人员转化不了的逐级上报,集中力量把治安隐患解决在基层,形成了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没出现矛盾激化,无治安隐患,无集体上访,创安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农村治安秩序明显改进。(2
28、) 、创模工作:我乡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乡活动,层层建立组织,制定了规划。主要做法是:综治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制定了村规、民约六章 43 条,及时掌握存在治安隐患的人和事,每月向乡综治委汇报一次工作,综合全乡存在的问题,乡综治办每季对全乡进行一次综合治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隐患,随时向乡党委汇报,例会研究解决。2、乡综治领导小组在全乡巡回排查,进行民主与法制宣传,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人的监控。四、积极开展“平安家庭”、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一)永村建立了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的民间纠纷调解 “四级联网”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
29、稳定,使村“两委班子”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谋划和实施村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充分发挥了党小组长、群众代表、村民组长应有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各项组织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民主监督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坚持学法、守法、依法讲法。全乡各村建立健全了普法组织网络,由村委会成员对普法员进行宣传讲解,然后再依次宣传,一传十,十传百,以点带面,实行村民自我教育。(五)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只有家庭成员内部稳定,社会才更加和谐,为此我们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 河北
30、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知识的宣传,一部分群众认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所作所为确实不符合法律和条例的规定,表示以后会认真改正错误,群众的反响很大。综治办人员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加强了自身素质的培养,深入学习“xxxx”重要思想,参加了乡党委组织的荣辱观教育,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进行橱窗宣传,完成了基础建设目标,积极参加创建先进所站活动和行风评比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乡政法委工作总结政法委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县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年初工作安排及乡政法委的年初工作计划,进一步抓好我乡的社会综合治理工
31、作,确保我乡的社会稳定,乡政法委将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报如下: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乡政法委是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政法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空体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1、年初稳定工作会议后,乡党委及时召开了政法工作专门会议,并针对我乡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了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并成立了乡政法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任主任,乡长、人大主席、政法书记为副主任,派出所、
32、法庭、司法所、中心校、纪检、武装、信访、青年、妇联、土地所、民政所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织,同时由政法书记牵头,分别与各村、乡直机关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各村、乡直机关也相应地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村由书记、主任负总责,由治保、民调、普法、帮教组织负责到人到事,逐层抓好落实,乡直机关由机关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人员抓具体工作。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议事制度、例会制度、民事调解制度、治安防范制度、奖惩制度、矛盾定期排查、协调制度、月排查制度、挂帐督办制度、首问责任制、追究制、上报制度、零报告制度,同时做好排查登记、普法登记和民事调解记录。3、推进农村
33、四级联网工作机制,落实 10 户联网责任制。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乡政法委对村两委负责人,群防群治组织骨干和治安积极分子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在有效地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1、教育广大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广泛宣传“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观念,宣传治安防范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2、充分发挥退伍军人和民兵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作用,乡专门成立了义务治安巡逻队,巡逻队成员实行编班巡逻,让其参与综治工作,同时根据需要,组织民兵退伍军人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完成应急任务。3、加强对青少年的
34、教育管理,聘请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每月为中小学生集中上一堂法制课,使青少年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有效地预防减少了青少年犯罪,中小学生无辍学现象发生,违法、违纪情况明显减少,法制宣传真正发挥了作用。4、健全治保、民调、巡逻、帮教、普法及综治组织,并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各成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增强了群防群治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5、加强对“三放人员”的管理,对我乡 3 名“ 三放人员 ”落实了帮教责任,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家致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教率达到 100%,改好率达 100%。三、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发展。1、继续深入开展双创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35、。(1) 、创安工作:为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全乡按照居民居住情况共划分 10个安全小区,落实了区长责任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特殊人员转化不了的逐级上报,集中力量把治安隐患解决在基层,形成了责任到人,齐抓共管,没出现矛盾激化,无治安隐患,无集体上访,创安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农村治安秩序明显改进。(2) 、创模工作:我乡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乡活动,层层建立组织,制定了规划。主要做法是:综治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制定了村规、民约六章 43 条,及时掌握存在治安隐患的人和事,每月向乡综治委汇报一次工作,综合全乡存在的问题,乡综治办每季对全乡进行一次
36、综合治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隐患,随时向乡党委汇报,例会研究解决。2、乡综治领导小组在全乡巡回排查,进行民主与法制宣传,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人的监控。四、积极开展“平安家庭”、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一)#村建立了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的民间纠纷调解“四级联网”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使村“两委班子”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精力进行谋划和实施村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充分发挥了党小组长、群众代表、村民组长应有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各项组织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民主监督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理财小
37、组监督。(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坚持学法、守法、依法讲法。全乡各村建立健全了普法组织网络,由村委会成员对普法员进行宣传讲解,然后再依次宣传,一传十,十传百,以点带面,实行村民自我教育。(五)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只有家庭成员内部稳定,社会才更加和谐,为此我们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 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知识的宣传,一部分群众认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所作所为确实不符合法律和条例的规定,表示以后会认真改正错误,群众的反响很大。综治办人员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加强了自身素质的培养,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了乡党委组织的荣辱观教育,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进行
38、橱窗宣传,完成了基础建设目标,积极参加创建先进所站活动和行风评比活动,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县委政法委工作总结政法委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一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县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 社会安全工程 ”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确
39、保全县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公安机关 1-10 月底共立刑事案件 210 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 18.3;破获刑事案件 273 起(包括 87 起积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 131 名。共受理治安案件 416 起,与去年同比下降 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 621 人。检察机关 1-10 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 95 件 119 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 91 件 112 人;追捕漏犯 1 人;立案监督案件 13 件 13 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126 件 158 人,经审查提
40、起公诉 118 件 149 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 6 件 7 人,积存2 件 2 人,追诉漏犯 3 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2398 件,审执结 2054 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 292 件,当庭宣判 270 件,当庭宣判率达 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 132 件,审结 117 件;受理民事案件 2072 件,审结 1440 件;调解结案 1245 件,调解率 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18 件,审结 18 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 115 件,裁定准予执行 103 件;受理执行案件 648 件,执结 475 件,执行总标的额达 2054 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 6 件,审结 4 件,结
41、案率 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18 件,结案 16 件。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县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县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 ,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县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县、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
42、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
43、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县 362 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 1500 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二) 、强化基层基
44、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在全县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县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在 362 个行政村、5 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 。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 、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在全县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现有保安经警141 人,专职巡逻队 30 人,义务巡逻队 4700) ,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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