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货物运输业务变更备案书 业户名称(盖章): 负责人( 签名 ) : 报备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印制 填写说明 1、 申请变更经营地址、 业户名称的须填写本备案书。本表应当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2、申请增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货运场(站)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等业务的,按新开业填写相应的经营业务申请表。 3、本表一式两份。 一、 基本事项 业户名称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手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经济性质 传真 注册资本 万元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现有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号 及经营范围 人员数 车辆数 变更原因及 变更备案事项 备
2、 案 须 备 资 料 1 道路货物运输业务变更备案书;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查验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查验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 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5 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变 更企业名称的,提供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是道路货运站场、物流企业(站场外)、危运企业、承运中心、货运代办点的还需提供名称变更的经营规模、业务定位的相关说明材料。 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供场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文件和消防验收证明复印件(变更地址涉及仓储业务的,需提交仓储场地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变
3、更地址涉及危运停车场地的,需提供相关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备的证明材料),货运站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供( 1)新场地与周边道路的位置关系示意图及站场内布局示意(效果)图;( 2)新场地的交通疏导应急预案;( 3)规划、建设、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出具的规划、工程竣工、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停车场地等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4)货运站规划用地范围内有河涌、山体的,报备时还 须提交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评估的合格意见书。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相关任职文件或证明。 变更企业经济类型的,提供企业转制重组的有关证明文件。 变更注册资金的,提供验资报告。 (所有报备资料的复印件须由业户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确认) 备注: 1.申请增加 货运站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及其他道路货运经营范围的,按新开业填写相应的经营业务申请表并提供开业申请资料。 2.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若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个体企业、合伙制企业经营人已发生变化的、应视为新开业企业,按开业程序办理;若企 业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个体企业、合伙制企业经营人不变的,按更名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