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YGGZY-2018-135 招 标 人: 新野县 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 八 年 八 月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卷 . 1 第一篇 招标公告 . 2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 42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 58 第二卷 . 62 第五篇 监理规范 . 63 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 64 第七篇 技术规范 . 65 第三卷 . 66 第八篇
2、投标文件格式 . 67 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 104 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 106 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 108 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 109 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 110 第四卷 . 111 第十四篇 图纸和资料 . 112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第一卷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第一篇 招标公告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公路养【 2016】 359 号、豫公路养【 2016】 68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野县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 段大修工程 2.2 项目编号: XYGGZY-2018-135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野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旧路面病害处理、路面补强工程及附属设施 2.4 标段划
4、分:施工标共分为 1个标段,编号为: S244DXCH 标段;施工监理标 1个标段,编号为: S244DXCH-JL 标段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表 标段划分 起迄桩号 建设里程( 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资质要求 所辖行政区 S244DXCH标 K73+550- K90+386 16.836 旧路面病害 处理、路面补强工程及附属设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 新野县县境内 S244DXCH-JL 标 K73+550- K90+386 16.836 旧路面病害处理、路面补强工程及附属设施 投标人
5、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近五年内承揽过 1 项单项建设里程不少于 1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改造、大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6、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 施工监理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近五年内承揽过 1 项单项建设里程不少于 2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改造、大修工 程施工的监理经验,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
7、用等级评定为 D级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5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要求,对公路工程施工 特级、一级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未进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有关部门应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6 投标人的施工工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等应满足国家关于环保的有关规定。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
8、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 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责任自负。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
9、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 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 CA 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上午 08: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1日下午 17:30 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室以现金方式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企业须缴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纳招标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纸质版投标文件
10、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 上传及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5.4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5.5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
11、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 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377-61176137 CA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77-61176139 招 标 人 :新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6223540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广场东塔 B座 9 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7 60880048 2018 年 7 月 25日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
12、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变更 公告 一、 项目名称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二、 项目编号 : XYGGZY-2018-135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 于 2018 年 7 月 26日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 发布。 四、变更原因: 本项目根据公路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与交易中心网上电子评标系统不匹配,经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用线下评标,投标单位只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 4.投
13、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3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7 月 26 日上午 08: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1日下午 17:30 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 现变更为: “ 4.3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7 月 26日上午 08:30 分至 2018 年 8 月 1日下午 17:30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8 月 31日上午 8: 30 分至 2018 年 9月 6日下午 17:30 分(北京时间)。” 2、 原招标公告中: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5.2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
14、的上传及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5.4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5.5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详见招标文件) ” 现变更为: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二楼 );
15、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七、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 民服务中心 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377-61176137 CA 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77-61176139 招 标 人 :新野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联
16、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6223540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广场东塔 B座 9 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7 60880048 2018 年 8月 30 日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新野县 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野县朝阳路北段 邮 编: 473500 电 话: 0377-66223540 联 系 人: 黄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17、: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广场东塔 B座 9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377 60880048 项目名称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项目 监理机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监理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 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省 级 补助和地方自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 数据 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 个 2.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1 是否组织现场 考察 统一 组织现场 考察 ,请
18、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7:00 时前 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统一安现场考察的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信息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 现场考察 ,并由招标人出具 现场考察 证明。 5.1 是否召开标前 会议 否 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 6.5 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大写 :陆拾陆万元整 (小写 :660000.00 元 ) 6.6 招标人是
19、否设 否 南阳市 S244 镇王线新野岔洼至湖 北交界段大修工程 监理标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定标底 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10.4 (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否 11.1 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采取电汇或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基本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人基本户转出)转入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 为准),转账时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 所投项目名称 及标段 。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16676 1010 4000 967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野支行 户 名: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
20、中心 保证金缴纳金额: 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000.00元) 在 2018 年 9 月 20日 16:00 前 缴纳 (以到账时间为准), 超过规定时间无效,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请投标人考虑银行转账过程所需时间,及时办理转账手续,避免不能及时到账)。 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要携带中标通知书、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由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合同原件一份,保证金在 3个工作日之内由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给予
21、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备注: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将银行转账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12 投标文件有效 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内 13.1 投标 文件份数及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 伍 份。 电子文档要求: 1、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档 U盘 一份 ( Word 和 PDF 格式) ,并与纸质文档内容完全一致 (除签字盖章) 。 2、上述 U 盘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一并递交。 14.3 外层信封书写 要求 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4.4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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