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1 齐河县 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DZQHGC-20180022) 招 标 单 位:齐河县 华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 三 月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 一 卷 .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 投标报价 .61 第二卷 .62 第六章 图 纸(另附) .62 第三卷 .63 第七章
2、 投标文件格式 .63 一、投标函 .65 二、开标一览表 .66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8 四、授权委托书 .69 五、 投标保证金 .70 六、投标承诺书 .71 七、工程预算书 .72 八、施工组织设计 .73 九、项目管理机构 .76 十、拟分包计划表 .79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80 十二、投标 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83 附件:封面格式 .84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3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 三标段、五标段 二、 招标项目编号: DZQHGC-20180022 三、招标项目
3、分标段情况: 标段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三标段 7#, 8#楼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施或预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户型 120 :1167 元 / 五标段 5#, 6#, 13#,14#, 15#, 16#楼 户型 160 :1117 元 /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20
4、18年 03月 05 日至 2018年 03月 09 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 网上免费下载。 已报名供应商请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网齐河县分中心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未办理注册审核的投标单位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4 易齐河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 /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
5、 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 时间: 2018 年 03月 28 日 08时 30分至 2018年 03月 28日 09时 30分 (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黄河大道 10号,政务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年 03 月 28 日 09时 30 分 2.开标地点 :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黄河大道 10 号,政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 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齐河县华店镇驻地 联系人: 赵
6、先生 联系方式: 18266699721 2.代理机构: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 19 楼 联 系 人: 邱女士 联系方式: 0534-6037997 13969269612 八、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https:/ 、齐河 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同时发布。 九、重要说明 : 1.投标人 首次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5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
7、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 0534-2223100。 2.招标文件一经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布给所有 投标人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 投标人 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发布人: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18年 03 月 02 日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
8、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 1826669972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邱女士 电话: 0534-6037997 13969269612 1.1.4 项目名称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 三标段、五标段 1.1.5 项目建设规模 三标段:共 23户 120 ,其中 7#11 户, 8#12 户; 五标段:共 64 户 160 ,其中 5#14 户, 6#10 户, 13#10 户,14#10 户
9、, 15#10 户, 16#10 户; 1.1.6 建设地点 齐河县华店村老村址 1.1.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工期安排必须符合工程整体要求。)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10、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施或预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7 体投标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报名结束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盖章扫描件
11、及 word 文档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0534-6037997;邮箱:)。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网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
12、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一: 60000.00 元(大写:陆万元整) 包二: 200000.00 元(大写: 贰 拾万 元整) 2.收款人: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齐河支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 0534-5324124、 13375341720 3. 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支票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8 (含转账支票)交纳: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3、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 03 月 27 日 16时 00 分 ,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 6.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对应不同账号。 7.投标人 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 8.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14、交款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个工 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招标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
15、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 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 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暂扣有关企业投标保证金。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9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照
16、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7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6 份(在文件封皮 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 1份( USB 接口),单独密封; 另需唱标一览表两份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可参考密封格式(后附)。 注: 1、 各投标人必须 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 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将评审办法中涉及加分的核验原件的业绩、证件证书等内容材料的原件扫描电子版(单独设置文件夹),与
17、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在一个 U 盘里即可。 3.7.5 装订要求 投标人 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黄河大道 10 号,政务中心四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8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黄河大道 10号,政务中心四楼) (注: 为保证开标会议程序顺利进行,建
18、议投标单位可以提前一个小时抵达开标会议现场,有序的签到;递交投标文件、资质证件等资料) 5.2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齐河县华店镇华店社区三期工程(官庄)三标段、五标段招标文件 10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
19、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5 人及以上单数。 6.1.2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方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同类工程 同类工程为已完工程单体 2层以上 框架结构 工程。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行业主管发布的通告为准。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 户型 160 : 1117 元 / ; 户型 120 : 1167 元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此控制价 作无效标处理 )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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